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秋粮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督导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8-04    浏览次数:3

  皖农植函〔2016〕717号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秋粮重大病虫害

  防治工作督导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农委:

  为贯彻落实全省农业抗灾救灾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推动水稻、玉米等秋粮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经研究,决定下派4个督查组赴各市开展秋粮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内容

  督查各地贯彻落实全省农业抗灾救灾视频会议、全省水稻重大病虫害防治及绿色防控现场会议、省农委关于加强玉米中后期主要病虫害防控工作的通知(皖农明电〔2016〕70号)情况;了解各地水稻、玉米等秋粮重大病虫害发生与防控工作情况,开展病虫害防治技术指导服务。

  二、督导时间

  8月1日起至秋粮收获结束。

  三、督导组人员组成与分工

  第一组:

  成员:黄秋云 省植保总站副站长

  丁克坚 安徽农业大学教授

  郑兆阳 省植保总站主任科员

  督查区域:宣城市、池州市、铜陵市、黄山市;

  第二组:

  成员:曹明坤 省植保总站 副所长

  操海群  安徽农业大学教授

  张启勇 省植保总站主任科员

  督查区域:安庆市、六安市、合肥市、芜湖市;

  第三组:

  成员:王  锋 省植保总站 副站长

  高同春 安徽省农科院研究员

  夏  风 省植保总站主任科员

  督查区域:马鞍山市、滁州市、蚌埠市、淮南市;

  第四组:

  成员:李  钢 省植保总站 副调研员

  戚仁德 安徽省农科院研究员

  黄  超 省植保总站主任科员

  督查区域:宿州市、阜阳市、淮北市、亳州市。

  四、有关要求

  1.督查组每市督查1-2县(市、区),每县(市、区)督查2-3个乡镇,每次督查时间由各组根据病虫发生防治情况确定。

  2.要深入田间,准确掌握水稻、玉米等主要病虫害发生与防治情况,实地查看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区,参与研判督查区域重大病虫发生与防治中遇到的问题,提出指导性建议。

  3.要轻从简从,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以及省委省政府对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要求。

  各组督查情况及时反馈省植保总站。

  联 系 人:郑兆阳

  联系电话:0551-62617882

  邮    箱:ahbcfz@163.com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2016年8月1日

  皖农植函〔2016〕717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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