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获得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1.62亿元

发布日期:2013-08-16    浏览次数:2

  经积极争取,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林业局、农业部、水利部下达湖北省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2013年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1.62亿元,在襄阳市、宜昌市、十堰市、咸宁市、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的26个县850平方公里岩溶地区开展综合治理,主要建设内容为封山育林24933公顷,人工造林4858公顷,草地建设1501公顷,棚圈建设33132平方米,坡改梯建设162公顷,排灌沟渠及沟道整治89公里等。目前,投资计划已分解下达至各项目县(市、区)。8月7日至13日,省发改委会同省林业厅、农业厅、水利厅有关处室,对各项目县(市、区)年度初步设计进行了审查,近期批复后即可开工实施建设。

  作为西南岩溶8省(区、市)之一,湖北省有53个县(市、区)列入了国家石漠化综合治理规划,从2008年启动项目试点,6年来已累计争取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5.5亿元。通过综合措施的实施,各项目县(市、区)岩溶地区林草植被覆盖率不断提高,生态环境恶化的态势逐步得以转变,种养模式得以优化,农户收入渠道得以拓宽,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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