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工信局,长白山管委会经发局,各有关部门(企业):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广大企业和企业管理人员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关于企业管理创新的要求,解放思想,开拓进取,勇于创新,为提高全省各类企业管理水平,增强企业综合竞争力,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同时,涌现出一大批先进企业和个人。为推广全省企业管理创新经验,促进企业提升管理水平,推动企业管理现代化,省政府决定,对全省企业管理创新先进企业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评选范围:在省内注册的主营业务收入在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大型企业集团所属的分公司(或相同性质的生产企业)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以及管理创新单位负责人或主管人员、企业管理创新项目的主创人员、负责企业管理创新的部门主管人员以及其他对企业管理创新做出贡献的人员。
表彰名额:先进企业30户,其中:一等奖5名(主营业务收入10亿元以上的企业),二等奖8名(主营业务收入3亿元—10亿元的企业),三等奖17名(主营业务收入5000万元—3亿元的企业);先进个人50名。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企业评选条件
1. 诚信守法。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主动接受税务、工商等相关部门的管理,信用良好,具有很高的社会声誉,连续三年无不良记录。
2. 高度重视企业管理创新工作。能够从实际出发,在管理理念、制度建设、管理方式、管理方法和管理手段等方面取得重大创新,成效较明显,具有较高的推广价值。
3. 企业管理科学规范。严格遵守节能减排相关规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社会反响良好。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省委、省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
2. 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作风正派,品行端正,言行一致,无违法违纪行为。
3. 创新能力强。热爱企业管理创新工作,在企业的管理理念、制度建设、管理方式、管理方法和管理手段等方面有重大创新,成效突出。
4. 从事企业管理创新工作三年以上。
三、评选程序
(一)组织推荐。由各市州工信部门、长白山管委会经发局对申报吉林省企业管理创新先进企业和先进个人的申报材料和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并签署推荐意见后,报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资格审查。组织评审组对参选企业和个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形成初评意见,差额确定考核对象。
(三)实地考核。组织考核组对通过初评的企业、个人进行考核,形成考核意见。
(四)综合评审。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国内知名专家、企业家组成专家评审组,对通过初评和考核的企业进行综合评价,根据评审意见,确定拟表彰的吉林省企业管理创新先进企业、先进个人名单,并向社会公示。
(五)报请批准。对经向社会公示无异议的先进企业和先进个人,由省公务员局、省工信厅联合报请省政府审批。
四、申报材料及时间
参加评选的先进企业和先进个人,需按要求填报《吉林省企业管理创新先进企业审批表》、《吉林省企业管理创新先进个人审批表》(各一式三份,A4纸打印),于2012年1月31日前报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的材料要求实事求是,内容全面,数据准确,不得弄虚作假。
五、奖励办法
本着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原则,对评选出的先进企业,由省政府授予“吉林省企业管理创新先进企业”称号,颁发奖牌,并采取“以奖代投”的方式颁发奖金;对评选出的先进个人,由省政府授予“吉林省企业管理创新先进个人”称号,颁发奖励证书和奖金。
六、组织领导
各地、各相关单位(企业)要切实加强对此项评选表彰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评选推荐,确保质量。为搞好这项评选表彰活动,省公务员局、省工信厅专门成立了全省企业管理创新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工信厅企业处,具体负责评选表彰的日常工作。
联系人:田源 联系电话:0431—88939037
地址:长春市新发路329号 邮编:130051
邮箱:td9488@yahoo.com.cn
附件:1. 全省企业管理创新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2. 吉林省企业管理创新先进企业审批表
3. 吉林省企业管理创新先进个人审批表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附 件: 附件1.doc
附件2.doc
附件3.doc
在全省企业管理工作例会上需要强调的问题.doc
吉林省企业管理创新表彰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