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经信产业〔2016〕178号
各市、直管县经信委: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评奖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产业〔2016〕113号)有关要求,为推动工业设计产业加快发展,做好我省组织参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在安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
二、申报范围
产品类型:办公产品、家居产品、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纺织服饰、五金制品、文体休闲用品、交通工具(轻便型)、医疗保健产品、儿童及特殊人群用品、电子信息及通讯产品、智能机器人、智能可穿戴产品等。
概念作品:围绕上述类别产品,提出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和消费结构升级要求、具有前瞻性的设计作品。
三、申报推荐
1. 组织申报。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地经信主管部门按照《2016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评奖办法》(以下简称《评奖办法》,见附件1)有关要求,负责做好宣传动员,组织本地区申报主体参评,指导填写《2016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见附件2),汇总本地区申报材料等工作。
2. 组织审核。各地经信主管部门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重点确认以下内容:
(1)申报单位及申报产品(作品)符合《评奖办法》要求。
(2)申报产品(作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有关技术、标准等规定。
(3)申报单位提交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
(4)其他需审核的重要材料。
3. 择优推荐。各地经信主管部门对审核合格的申报材料,择优提出推荐产品(作品)名单。所有推荐上报作品均需同期参加安徽省第三届“江淮杯”工业设计大赛(官网:http://2016id.aheic.gov.cn),由企业在线注册,在线提交作品。同时,按照工信部要求由各地经信主管部门以正式行文报送我委,随附推荐作品名单及相关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同时提交电子版。我委受理上述申报材料截止日期为2016年9月15日。
四、推荐专家
各地经信主管部门负责推荐有关领域专家,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作为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评奖专家库人选。推荐专家应在工业设计或相关领域有丰富工作经验或较高学术造诣,具有一定影响力。各单位推荐专家须完整填写《2016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专家推荐表》(见附件3),于2016年8月10日前按要求正式上报我委。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评奖工作。做好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评奖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的重要内容,有利于总结和展示我省工业设计的发展成果,营造全社会重视工业设计的良好氛围,推动创新发展。各地经信主管部门要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制造业由大变强、全面落实“三品”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评奖工作的重要意义。
(二)认真开展组织申报。各地经信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要把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的推荐申报工作和安徽省第三届“江淮杯”工业设计大赛组织工作相结合,建立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广泛动员本地区各类独立法人机构积极申报。要认真遵守工作规定和程序,择优推荐,分类参评,确保评奖工作顺利推进。荣获2016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金奖的产品或概念作品,直接由我委推荐列入安徽省第三届“江淮杯”工业设计大赛“至尊奖”候选名单。
(三)注重知识产权保护。在推荐及评奖各个环节,要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切实做好审查工作,不得有侵犯他人设计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行为。
联系人:省经信委 付娜,联系电话:0551-62871132,传真:0551-62871854,邮箱:ahsjds2014@163.com。
附件:1. 2016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评奖办法
2. 2016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申报书
3. 2016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专家推荐表
4.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评奖工作的通知(请从省经信委外网直接下载)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