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补充申报2016年中央财政南方现代草地畜牧业推进行动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8-08    浏览次数:5

  皖农财函〔2016〕734号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补充申报2016年

  中央财政南方现代草地畜牧业

  推进行动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市农委,广德、宿松县农委:

  2016年中央财政南方现代草地畜牧业推进行动项目,现向全省公开申报(滁州市除外)。各市可根据《2016年中央财政南方现代草地畜牧业推进行动项目实施指南》(皖农财函〔2016〕40号)有关要求,尽快组织申报(限报1个)。

  1.申报程序

  按照公开、公平、透明的自愿申报原则,由县级农业(畜牧)、财政部门联合组织项目申报,编写项目申报书,申报项目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联合行文报市级农业(畜牧)、财政部门,并对申报项目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市级农业(畜牧)部门要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初审,出具审核意见,联合市财政部门行文报省农委、省财政厅,并对项目的科学性和申报材料的规范性负责,省直管县直接上报。项目申报后,由省农委按照竞争立项和公开评

  审的要求,邀请第三方对项目进行公开竞争评审,择优立项。

  2.申报形式

  要求统一填报“2016年安徽省南方现代草地畜牧业推进行动项目申报书”,并附项目实施方案,市级初审后,于8月12日前报送省畜牧技术推广总站一式六份(并发电子版至ahxm2658642@163.com)。

  省农委管理监督电话:

  财务:0551-62666783      纪检:0551-62666828

  草牧业:0551-62658642    联系人:谢俊龙

  电子邮箱:ahxm2658642@163.com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2016年8月3日

  皖农财函〔2016〕734号补充申报2016年中央财政南方现代草地畜牧业推进行动项目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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