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公告 2015年 第10号

发布日期:2015-05-08    浏览次数: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

2015年 第10号

 

  根据《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32号)的有关规定,现将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的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名单(共32家)、价格评估机构资质重新认定名单(共3家)、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事项变更名单(共3家)予以公告。

  此次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证书》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前30日,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认定手续。

  附件:1.2015年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名单(第一批)

     2.2015年价格评估机构资质重新认定名单(第一批)

     3.2015年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事项变更名单(第一批)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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