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关于2012年度全省固定资产投资及重点建设项目目标考核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3-08-16    浏览次数:2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2012年,全省上下按照省委、省政府“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的要求,积极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年”活动,全省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650417亿元,同比增长276%,为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作出了重要贡献。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及重点建设项目目标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鄂政办发〔2012〕80号)精神,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统计局对各市(州)、县(市、区)固定资产投资及重点建设项目情况进行了认真考核,并对考核结果进行了公示。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考核结果(以考核得分排名为序)

  (一)全省投资和项目建设突出贡献单位(共26个)。

  1.襄阳市、宜昌市、荆州市、孝感市、武汉市、荆门市;

  2.枝江市、宜都市、当阳市、夷陵区、枣阳市、谷城县、汉川市、老河口市、大冶市、新洲区、钟祥市、襄州区、京山县、嘉鱼县、丹江口市、荆州区、红安县、广水市、鄂城区、恩施市。

  (二)全省投资和项目建设贡献单位(共31个)。

  1.十堰市、仙桃市、黄冈市、咸宁市、天门市、潜江市、鄂州市、黄石市、随州市、恩施州、神农架林区;

  2.东西湖区、蔡甸区、赤壁市、江夏区、云梦县、阳新县、公安县、监利县、黄州区、房县、东宝区、松滋市、郧县、张湾区、曾都区、武穴市、沙洋县、麻城市、安陆市、随县。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之年,做好全年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意义重大。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牢固树立“抓项目就是抓发展、抓跨越”的理念,坚持把项目建设作为经济工作的主战场,作为实现长远目标、拉动当前增长、加快转型升级和促进民生改善的迫切需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完成全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目标,为促进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明确工作目标。紧紧围绕“五个湖北”建设战略目标,认真落实“竞进提质、扎实开局”的总要求,千方百计扩大投资,提高投资质量效益,确保2013年全省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0%以上,投资总量突破2万亿元。

  (二)推进项目建设。加强项目策划、争取、招商和推进工作,形成重大项目“策划一批、推进一批、申报一批、落实一批”的梯次接续格局。进一步优化项目建设环境,确保重点项目建设顺利实施。

  (三)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对投资运行情况的监测分析,及时发现并解决影响投资增长的“瓶颈”制约问题,健全完善本地区投资增长促进机制和重大项目推进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2013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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