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特色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3〕67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云南省地方特色产业中小企业发展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云财企〔2013〕478号)要求,省财政厅对2014年上报的地方特色中小企业发展资金项目进行了审核,拟对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2万吨钛材加工项目”、云南文产黑井旅游投资有限公司“黑井古镇保护性开发”等91个项目予以扶持,现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2013年5月23日至5月29日(为期7天)。
一、对拟扶持企业和项目有何质疑或意见,请在公示有效期内向省财政厅反映。
二、最近,部分不法分子通过伪造企业处电话、短信等形式致电各级财政部门或企业,以向上级申报项目、核实项目等为借口,进行诈骗活动。特此提醒,凡属企业处业务工作,我们均会按照正常工作程序逐级予以传达,请各部门、各相关企业,小心警惕,谨防上当受骗,如接到类似诈骗电话及短信,请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将相关情况告知省财政厅。
云南省财政厅监督电话:0871-63644159(传真)
省纪委驻省财政厅纪检组(监察室):0871-63645099
附件:2014年地方特色产业中小企业发展资金拟扶持项目计划表.xls
云南省财政厅
201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