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苏州市2013年拟确认创新先锋企业、创新先锋培育企业及拟通过复审创新先锋企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0-23    浏览次数:2

苏科高〔2013〕332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政府《培育发展创新先锋企业的指导意见》(苏府〔2011〕160号)有关规定,经企业申报,各市区科技局审查及各市区政府(管委会)推荐,苏州市科学技术局组织有关专家评审等程序,现对苏州市2013年拟确认的48家创新先锋企业、22家创新先锋培育企业名单及40家拟通过复审创新先锋企业(见附件)予以公示。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示及异议时间

  苏州市2013年拟确认的创新先锋企业、创新先锋培育企业、通过复审创新先锋企业在苏州市科技局网站(www.szkj.gov.cn)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自2013年10月21日起至2013年10月27日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拟确认和培育的创新先锋企业及通过复审创新先锋企业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限内提出异议。

  二、异议方式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具体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事实证据。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写明自己的单位、职务职称、联系地址及电话等,并签署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写明联系人及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如有保密内容,请说明。

  三、异议处理

  异议由苏州市科学技术局进行调查处理。

  联系单位:市科学技术局监察室,65233508

  联系地址:苏州市人民路979号,邮政编码:215002

  附件:
  1、苏州市2013年拟确认创新先锋企业名单
  2、苏州市2013年拟确认创新先锋培育企业名单
  3、苏州市2013年拟通过复审创新先锋企业名单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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