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按照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采购计划,依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对2015年黑龙江省省级国库现金管理定期存款银行采购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SC[2015]5001
二、项目名称:2015年黑龙江省省级国库现金管理定期存款银行采购及服务
三、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四、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 |
数量 |
第1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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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黑龙江省省级国库现金管理定期存款银行 |
12家 |
五、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服务期限:12个月
六、潜在供应商的报名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2、符合《黑龙江省省级国库现金管理试点实施细则(试行)》(黑财库〔2015〕10号)规定、连续经营期在1年(含1年)以上的商业银行。包括: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在哈尔滨市辖区内的法人银行或省级分行。
3、财务稳健,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覆盖率、流动性比率等指标达到监管标准。
4、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三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5、拥有足额的可供质押的国债,国债质押数额为银行定期存款金额的120%。
七、投标人资质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八、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及时间:
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的潜在供应商请到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一楼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时间:自2015年5月8日至2015年5月14日15时,联系人:滕新民,联系电话:0451-87220787。
九、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5月28日9时,所有投标文件应在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中心指定的文件递交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采购中心拒收。
十、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一楼开标大厅“投标文件递交处”(有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标识)。
十一、开标时间:2015年5月28日9时。
十二、投标及开标地点: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一楼招标大厅
十三、评标时间:2015年5月28日10时
十四、投标保证金金额及缴纳截止时间
包号 |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第一标段 |
20000 |
以银行汇款方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请在2015年5月20日前(含20日)到达采购中心保证金账户,采购中心以银行出具的纸质回单日期即银行业务核算用章日期为实际到账日期,否则投标无效。 单位名称: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保证金户 开户银行:龙江银行哈尔滨开发区支行 行 号:313261020080 账 号:2003 0121 0100 0000 3 汇款用途:SC[2015]5001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
十五、采购人:黑龙江省省级国库现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民益街80号
联系人:刘 洋 电 话:0451-53635019
十六、集中采购机构: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379号
邮政编码:150090
服务采购处项目经办人:滕新民
电 话:0451-87220787 传 真:0451-87220761
服务采购处项目负责人:胡紫峰
电 话:0451-87220789 传 真:0451-87220761
特别提示:经常有供应商因疏忽大意,递交的投标文件没有加盖公章或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而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在此提醒广大参与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应认真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不要因不应该出现的错误而导致废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