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
2012年12月下旬,我厅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供应等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在元旦至元宵节期间因地制宜组织开展“2013年全国消费促进月”活动,搭建促消费平台。
目前,“2013年全国消费促进月”活动已进入尾声,各项活动将陆续结束,全省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各项收尾工作,特别要尽早启动活动成效汇总和经验总结工作。请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于2月26日前将参加“2013年全国消费促进月”活动总结、典型经验和2013年全国消费促进月活动成效统计表(详见附件)以书面形式(附电子版)报我厅(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处)。
联系人:郎进良
电话:0791-86246686
传真:0791-862466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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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13年全国消费促进月活动成效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