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评选全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2015〕53号),辽宁省评选推荐全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国家推荐了拟表彰对象。经全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系统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拟定盘锦市兴隆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2家单位为全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系统先进集体复审推荐对象,海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副书记、质量技术监督办公室主任曲裕胜等5名同志为全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系统先进工作者复审推荐对象(名单及简要事迹见附件)。
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15年5月20日至5月26日。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的拟推荐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向辽宁省评选推荐全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或辽宁省公务员局考核奖励处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辽宁省评选推荐全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辽宁省质监局人事处)
联 系 人:孟丽莉 史阔
联系电话:024-31512589
传 真:024-31512652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61号
邮 编:110031
辽宁省公务员局考核奖励处
联系电话:024-23448342(传真)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
邮 编:110804
辽宁省评选推荐全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5月19日
附件1
辽宁省“全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复审推荐对象名单
一、全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系统先进集体
1、盘锦市兴隆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朝阳市建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全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系统先进工作者
1、曲裕胜 海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副书记、质量技术监督办公室主任
2、张 忠 阜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局局长
3、边丽艳 抚顺市计量测试所高级工程师
4、张长龙 本溪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高级工程师
5、唐明仕 铁岭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所长、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