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突发环境事件汇总分析报告

发布日期:2013-01-11    浏览次数:2

 2012年突发环境事件汇总分析报告 

  2012年,在环保部和省委、省政府的关心支持和帮助指导下,我厅始终坚持“隐患险于事故、防范胜过救灾”的理念,以确保环境安全为目标,严格落实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不断强化地方政府环境安全监管责任,不断增强各级应急管理人员环境安全意识,圆满地完成了全年工作,2012年度被省政府表彰为应急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我省先后发生了延安市吴起县元沟山输油管线原油泄漏事件、宝鸡太白县甲基叔丁基醚翻车事件、汉中宁强县“5·5”交通事故致苯乙烯泄漏事件等23起突发污染事件。在全省各级环保部门努力下,各起事件均得到妥善处置,与去年事件数量相比,环境安全形势基本稳定。

 

  全年突发环境事件,按事件级别分,均为一般环境污染事件;按污染类型分,水污染事件17起(占74%)、大气污染事件2气(占9%)、固废污染事件4起(占17%),见图1。按事件原因分,安全生产引发13起(占57%)、交通事件引发10起(占43%),见图2。按发生地域分,西安3起、宝鸡1起、咸阳1起、铜川2起、延安10起、榆林4起、汉中2起,见图3。

  综合分析,我省陕北、关中、陕南三大区域,因经济发展差别不同,污染事件类型各异:陕北地区多发生原油管线泄漏和交通运输次生环境污染事件,关中地区多发生企业安全生产引发环境污染事件,陕南地区多发生交通运输次生环境污染事件。

  二、主要做法

  (一)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

  针对往年突发环境事件特点,我厅提前预警预测,先后下发了《关于加强春节期间环境安全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汛期突发环境事件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加强隐患排查确保党的十八大期间环境安全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各级提前做好人员、车辆、物资调度等准备工作,加强风险检查,密切关注风险点位。各级环保部门按照《陕西省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送规定》要求,认真加强应急值守,确保了信息畅通。应急中心人员全天24小时待命,确保一有突发环境事件,做到随时拉得出、控得住。

  5月5日,汉中市宁强县发生交通事故致苯乙烯泄漏事件后,省、市、县三级环保部门快速响应,及时指导当地政府科学处置,有效防止了污染物扩散,保障了汉江水质安全。泄漏的污染物在最短的时间内得到控制,在最短的时间内消除了对环境的影响,避免了事态的扩大,降低了污染造成的损失,受到环保部办公厅的通报表彰(环办函〔2012〕598号)。

  (二)扎实开展环保专项执法检查

  一是深入开展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活动。环保部视频会议后,我厅及时成立了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了大检查动员部署视频会议,明确了时间步骤、检查重点和要求,研究制定了大检查活动方案,并对各市联络员和业务骨干开展专题培训。8月中旬,我厅组成3个督查组,对全省各地市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活动开展情况及重点领域环境风险企业进行了督查检查,对督查中发现的3家企业下发督查通知、53家媒体曝光、132家限期整改、31家立案处罚。

  二是认真开展“两河一区”和危化品企业环保专项检查。2至3月,为保障省政府渭河污染防治三年行动方案,实现渭河三年变清目标,我厅组织对渭河流域的新河、皂河及西咸新区污染企业进行专项检查,共检查了137家企业,取缔54家,限期整改83家。5月份,对延安、榆林两市煤化工等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检查。对存在环境问题的10家危化品生产企业、5家煤矿予以立案查处,对58家企业环境违法问题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并就问题整治提出了明确要求。

  三是深入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执法大检查。根据环保部统一部署,6至8月,我厅组织对全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业、石油天然气开采加工机炼焦制造业、有色金属冶炼业等三个行业所属企业的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和处置情况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共检查企业98家,检查现场126个,对存在违法问题的44家企业立案处罚责令限期整改,并向各市区市环保局、杨凌示范区环保局下发了关于全省重点行业危险废物专项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

  (三)建设高效应急管理指挥系统

  今年3月,经过一年多的攻关,我厅研发成功了陕西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系统。该系统采用业界领先的云计算技术、3S(遥感、地理信息、卫星定位)技术、通讯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技术以及具有前瞻性的荧光指纹和微生物毒性检测等技术,能够全方位满足我省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指挥工作。该系统的研发,使我省环境应急管理工作从事后处置为主转变为预警—处置—善后的环境应急全过程管理。

  4月,我厅王新荣副厅长带执法局、应急中心、项目研发小组成员一行9人赴京,就陕西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系统的建设情况向环保部应急办作了专题汇报,得到环保部应急办田为勇主任的高度赞扬。9月份,在江苏南京召开的全国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座谈会上,我厅作了加强应急管理指挥体系建设的经验交流发言。

  (四)确保“十八大”期间环境安全

  “十八大”期间,我省发生了2起突发环境事件。11月12日7时,延安市延长县七里村采油厂杨家沟集输站注水管出水管线破裂,约33吨油水混合物泄漏至院落,并通过下水道流入延河。我厅接报后,立即要求企业和当地政府开展抢险处置工作,坚决不能让污染物流出延长县城,并要求延安市环保部门开展延河断面水质监测。截止13日15时,当地政府采取关、截、疏、捞、洗、清、运等有效措施,共动用20余部运输车辆、2台铲车,将约6吨污染物安全转运至有资质的固废处置单位处置。

  11月19日凌晨3时30分,一辆运输硫酸的罐车于108国道汉中市宁强县汉源镇何家坟村翻车,泄漏硫酸进入嘉陵江支流潜溪河。事发后,赵正永省长、江泽林副省长先后做出批示,我厅高度重视、全力应对,并将有关情况及时通报四川省环保厅。截止20日7时,经过陕西、四川环保部门积极协作和紧急抢险,泄漏硫酸未进入嘉陵江,未对下游群众造成较大影响,事件得到成功处置。

  (五)推进环境应急预案管理和尾矿库三级防控试点工作

  为规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我厅按照《陕西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对全省各级环保部门及企业事业单位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评估、发布、备案、实施、修订、宣教、培训和演练等工作进行了规范:一是实行分级备案,二是明确备案程序,三是认真开展环境应急预案培训。利用中石油长庆油田公司、陕西有色集团进行应急预案评估之机,组织编写并下发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要点》,对应急预案管理工作作了进一步规范。

  为进一步规范尾矿库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我厅组织陕西四方金矿公司开展尾矿库环境应急三级防控体系建设试点。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对三级防护的方案反复进行修改,车间级防控中修建了一座事故池,厂区级防控中计划在一段具有明显防控优势的沟谷中建设应急池,流域级防控中在初期坝下游构筑挡水坝控制。目前前期方案设计已经完成,正在进行主体工程建设。

  三、下一步工作

  一是加强应急预案管理。按照环保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加强源头管理,提高各市环保局预案编制质量,督促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完成环保部要求的到2013年底80%以上企业预案备案工作。

  二是开展企业环境风险申报工作。拟选取榆林、商洛、渭南、延安、汉中五市开展风险申报登记试点工作,实行尾矿库、化学品、工业园区风险等级管理,完善建设项目风险评估工作,建立预警防控机制。

  三是开展环境安全大检查。主要针对我省尾矿库、化学品、饮用水源地、输油管线开展检查,尤其是对涉气企业加强现场检查,督促企业排查整治环境风险隐患,防止重大事件发生。

  四是开展应急演练和培训工作。积极开展市县两级应急预案管理、信息报送、现场处置、风险源检查、应急软件使用培训,明确环保部门职责,提高各级环保部门环境应急管理能力和处置能力。

  五是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按照“五个第一时间”要求快速响应,科学处置,高度重视涉及饮用水、重金属、危险化学品污染事件,严防因环境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强化事后管理,坚持“时间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件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三个不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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