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质监局关于批准江西赣安机动车检测站等4家安检机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资格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3-01    浏览次数:2

赣质监监发〔2013〕3号
 

  南昌市、九江市、吉安市、上饶市质监局: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经资料审查和现场核查,江西赣安机动车检测站等4家安检机构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检验资格许可技术条件》要求,允许它们在批准的检验范围内从事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业务(详见附件),检验资格许可证书和检验专用印章由省局颁发。请你们及时将有关许可情况通报同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并认真做好后续监管工作。

  江西省质监局

  2013年3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符合许可条件安检机构基本情况汇总表

序号 机构名称 检验范围 限制范围 住所 检测地址 证书 编号 有效期 发证日期 备注
1 江西赣安机动车检测站 A1、A2、A3、B2、B1、C1、 C2、C3 一条汽车检测线(年限超过20年的非营运乘用车不在检测范围) 南昌市红谷滩丰和中大道江西省公安厅红谷滩第二工作区 南昌市红谷滩丰和中大道江西省公安厅红谷滩第二工作区 XK赣2013026 2016年3月1日 2013年3月1日 原编号为:XK赣2009070的检验资格许可证书予以收回。
2 瑞昌市车辆检测有限公司 A1、A2、A3、B2、B1、C1、 C2、C3、E、F 一条汽、摩混检线 瑞昌市黄金工业园南园 瑞昌市黄金工业园南园 XK赣2013028 2016年3月1日 2013年3月1日 原编号为:XK赣2010093的检验资格许可证书予以收回。
3 泰和县泰发摩托车检测有限公司 E、F 一条固定摩托车检测线 泰和县城工农兵大道与官溪路交汇处(经纬一路) 泰和县城工农兵大道与官溪路交汇处(经纬一路) XK赣2013018 2016年3月1日 2013年3月1日 原编号为:XK赣2009058的检验资格许可证书和检验专用印章予以收回。
4 铅山县康华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A1、A2、A3、B2、B1、C1、 C2、C3、C4、E、F 一条汽车检测线、一条移动摩托车检测线 铅山县河口茶场龙角湖 铅山县河口茶场龙角湖 XK赣2013003 2016年3月1日 2013年3月1日 原编号为:XK赣2010092的检验资格许可证书予以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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