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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人处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集中学习

发布日期:2012-12-11    浏览次数:4

  时值《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颁布10周年之际, 11月27日,组织人事处组织全处干部认真学习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相关政策法规和领导讲话。

  学习期间,组工干部冉小玲传达了自治区实施应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记实监督系统”的相关要求。该系统要求专网管理、专机操作、专人负责,共设置了“任职资格、动议、初始提名、民主推荐、确定考察对象 、组织考察、有关事项报告、酝酿、讨论决定、公示、任职”等11个填报模块,涵盖了干部选拔任用的资格条件、程序、规定和纪律要求,重点在于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强化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监督,建立健全事前预警防范、事中规范纠偏、事后追究问责的预警监控体系。系统在每一个关键环节都要求填报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并对上报节点时间做了明确的要求,执行纪实信息提交前需严格执行“三级签字”负责制,为实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提供了依据。

  会上,陈军处长强调,要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记实监督系统”使用管理办法》,填报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办事、权责统一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全面、真实、准确地填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信息,进一步完善组织人事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内部监督机制,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努力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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