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开展省级公共服务事项和
中介服务事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
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巩固拓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成果,深化权责清单制度建设,按照省政府关于建立公共服务和中介服务两个新型服务清单的部署和安排,现就开展省级公共服务事项和中介服务事项清理规范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清理规范工作。开展公共服务事项和中介服务事项清理规范,建立公共服务和中介服务两个新型服务清单,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创新举措,是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益探索。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要进一步强化清单思维,巩固权责清单建设成果,按照服务公共性、便利性、公平性、规范性、阳光性的要求,全面清理规范公共服务事项和中介服务事项,切实为群众和市场主体提供更加公平可及的公共服务、更加优质规范的中介服务。
二、全面清理规范服务事项。要突出依法依规、群众需求、便民利民、公开透明导向,以满足群众和企业需求为出发点,坚持“端菜”型和“点菜”型服务相结合,做到实施主体、服务事项和服务对象三个全覆盖,科学确定公共服务事项,优化再造服务流程,精简办理程序,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切实提升公共服务水准。要以法律规定为准绳,以降低服务门槛为基准,以优质服务为标准,严把准入关口,切断利益关联,规范服务收费,严格监督管理,切实“取消一批、转换一批、规范一批”中介服务,有效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三、按时优质完成清理规范任务。清理规范工作分三个阶段开展: 8月15日前,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完成自查自清任务;9月15日前,完成初步审核工作;10月底前,完成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和服务事项审定确认等工作。公共服务和中介服务清理规范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成立清理规范工作专班,落实具体责任人。省编办作为清理规范工作牵头单位,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协调督促、政策研究等方面的作用,强化工作统筹指导,细化工作方案,加强沟通衔接,有序开展清理规范工作。省法制办、省政务服务中心等单位要积极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此项工作纳入省直机关综合考核和政务公开考核,省政府将适时组织督促检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7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信息来源: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