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
国家卫星气象中心报送的《风云三号(02)批气象卫星地面应用系统地面接收站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我厅收悉。该项目拟在北京、广州、佳木斯、乌鲁木齐和喀什新建(扩建)五个卫星地面接收站。经研究,我厅就《报告表》中涉及我区的乌鲁木齐和喀什卫星地面接收站的内容提出如下初审意见:
一、国家卫星气象中心拟投资2974.75万元扩建乌鲁木齐气象卫星地面站。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在现有地面站内新建1座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的综合业务楼、1个食堂、1部7.5米高的天线座,配套建设排水管网、挡土墙、护坡、围栏等设施。其他办公、生活设施依托现有工程。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新建排水管网接入乌鲁木齐市城市下水管网。
二、国家卫星气象中心拟投资3400万元在喀什市疏附县栏杆乡喀什国家基准气候站西侧新建喀什气象卫星地面站。建设内容主要包括1座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的综合业务楼、2部7.3米高的天线座,配套建设给排水工程、电力工程、暖通工程(1台2吨/时天然气锅炉)、道路及绿化工程等。生活污水经MBR工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表1中的“城市绿化”标准后用于厂区绿化。
三、《报告表》中关于乌鲁木齐和喀什卫星地面接收站的部分编制规范,内容全面,评价结论明确、可信,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建议能够满足乌鲁木齐和喀什卫星地面接收站各项环保工作的要求。我厅同意《报告表》上报环境保护部审批。
二○一二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