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知发〔2016〕44号
各区县科委(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企业购买知识产权服务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渝知发〔2014〕89号)有关规定,为做好2016年度重庆市企业实施专利战略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发挥专利分析对企业技术研发及创新的指引作用,围绕竞争对手开展针对性专利布局,提升企业风险防范和市场竞争能力;帮助企业充分利用专利手段和策略参与国际竞争,为企业市场开拓引领导航;通过专利交易、专利许可、专利资本化等途径,促进企业专利价值最大化和产业价值链地位提升。
二、资助方向
专利战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支持企业在产品研发阶段、产品上市阶段、市场竞争阶段、资本运营阶段所开展的以下工作:
(一)制定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根据企业技术发展、市场开拓、产品升级等战略发展需求,调查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外部环境和内部资源,分析和评价企业知识产权及管理现状、所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提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主要内容和建议。
(二)开展专利导航企业发展。研究分析主导产品或关键技术及主要竞争对手专利状况,撰写主导产品或关键技术专利信息分析报告,为企业创新发展提供建议。通过对国内外竞争对手专利和其他文献信息的全面梳理和分析,在竞争对手、行业发展、竞争战略选择、企业技术开发方向、转型升级需求、合作伙伴选择等方面提供分析报告,利用分析结论提出专利布局、挖掘、组合以及预警与风险规避等建议。
(三)进行知识产权资本化运营。梳理知识产权资产,建立知识产权资产管理台账。在知识产权交易、专利质押融资、技术引进等活动前开展知识产权价值评估。加强知识产权资产管理,以提升竞争力追求利益最大化为目的,把企业所拥有的知识产权资产视为可经营的价值资本,通过流通、收购、兼并、重组、参股、控股、交易、转让、租赁等手段,实现知识产权资产的增值。
三、申报条件
1.符合国家和我市产业政策,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
2.具有较强研发实力,拥有一定数量的有效发明专利,专利支撑企业形成了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3.知识产权工作机构健全、制度完善,配有专职工作人员,每年有相应的资金用于知识产权的创造、管理、运用和保护。
4. 企业决策者对知识产权制度特点较为了解,能够为专利战略的实施提供必要经经费、人员和物质保障。
5.各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专利导航试点企业、和“贯标”企业优先申报。
四、申报方式
由各区县科委(知识产权局)按照属地原则择优推荐。本次申报采取限额申报,具体申报指标见附件2。
五、申报流程
1.申报。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所在地知识产权局(科委)申报。
2.初审。区县知识产权局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签署审核推荐意见后,填写汇总表报送市知识产权局。(见附件3)
3.评审。市知识产权局对区县申报的项目,组织专家评审。
4.拨付。根据专家评审和局办公会意见,提出拟资助项目清单及补贴额度,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市知识产权局商市财政局同意后,下达审批文件,拨付补贴资金。
六、申报时限
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16年10月9日,逾期不再受理。专家评审有关安排另行通知。
七、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企业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重庆市知识产权局企业专利战略项目申报书(电子件及纸质件,见附件1);
2.实施专利战略成果(如专利分析报告、专利战略文本等);
3.与中介服务机构签订的合作协议以及发票。
(二)纸质资料请用A4纸按正规书籍粘胶简装装订,(以其他形式装订的不予受理)。根据上述要求按顺序装订,并对全部资料标明页码并制作目录。
(三)各区县(科委)知识产权局应切实履行职责,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认真审查,严格把好申报质量关。市知识产权局将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形式审查,重复申报或不符合要求的不进入评审、不予补报。
重庆市知识产权局
2016年7月12日
(专利管理处:张朝君;联系电话: 67612599;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溉大道2号生产力大厦1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