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发证前公示(2013年第8批)

发布日期:2013-03-08    浏览次数:2

  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调整改革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工作的公告》(2009年第67号)等有关规定,以下单位经鉴定评审符合行政许可条件,现予以发证前公示。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的内容有异议,请在本公示发布5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省局特种设备处举报。举报人须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对举报内容须提供相应证据。省局特种设备处对举报人信息予以保密。

  联系人:李党建 李顺珍

  电话:0791-86355818,0791-86355817

  传真:0791-86355815

  电子邮件:jxsjtsc@jxzj.gov.cn。

  二〇一三年三月八日

 

  附件:特种设备单位资格许可项目表

单位名称

评审机构

项目/级别

批准范围

备注

新余新良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

江西省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检测研究院

B级无缝钢管用管坯

连铸圆管坯,标准:YB/T4149-2006,规格:Φ150~Φ220mm

换证

新余新钢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

江西省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检测研究院

B级无缝钢管用管坯

高压用热轧无缝钢管圆管坯,标准:YB/T5137-2007,规格:Φ50~Φ155mm

换证

热轧合金结构钢圆管坯,标准:YB/T5221-1993,规格:Φ50~Φ155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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