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农办科〔2011〕29号
各市、县(市、区)农委(农林局、农业局):
今年以来,全省各地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农村新一轮实事工程的统一部署,大力组织实施农村人才工程农民培训项目,取得显著成效。为鼓励先进,宣传典型,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2011年度农民培训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优秀讲师的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先进集体评选在全省农民培训工程管理和实施单位中开展;先进工作者评选主要表彰在农民培训工程的组织、管理和实施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个人;优秀讲师评选主要表彰在农民培训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农民培训工程讲师团成员。
二、表彰名额
先进集体20名、先进工作者30名,优秀讲师20名,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1、认真贯彻执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按照省农委提出的农民培训工作目标,全面完成省下达任务;
2、领导重视,成立农民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分工明确,高效运行,牵头部门与各部门间协调得当,主管部门建立责任制度,与实施单位全面签订责任书;
3、农民培训工作实施有计划、有方案、有检查、有记录,及时开展培训,及时报送培训工作月报表,各类培训台账清晰完整;
4、农民培训工作成效显著。
(二)先进工作者
1、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思想品德好,热爱农民培训事业;
2、从事农民培训工作2年以上,事业心、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
3、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工作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
4、结合当地实际,创新培训方式、丰富培训内容、规范培训管理,工作表现出色,成绩突出。
(三)优秀讲师
1、热爱农民培训事业,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勤奋工作,钻研业务,甘于奉献,积极投身农民培训工程的实施;
2、出色完成各项培训任务并在培训中发挥骨干示范作用,深受农民欢迎;
3、能结合当地实际,创新培训方式,及时更新培训内容,在指导学员科技致富和增加农民收入方面成效显著,表现突出。
四、评选程序
各市农业主管部门负责推荐。各地要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按照评选条件,认真推荐、审核,并严格把关。请各市于2012年1月10日前将《江苏省农民培训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附件2)、《江苏省农民培训工作先进工作者推荐表》(附件3)、《江苏省农民培训工作优秀讲师推荐表》(附件4)各一式两份报送我委,农牧院校直接报送(个人先进事迹材料电子稿同时报送)。经过省农委综合考核评定最终确定表彰名单,由我委进行表彰。
五、有关要求
开展农民培训工作评选活动,是加强农民培训工作的重要举措,各级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认真组织。在评选推荐过程中,要全面考核,充分听取各有关部门和群众的意见,增加评选工作透明度。各地推荐先进工作者和优秀讲师要予以公示,确保被推荐者政治素质好、思想道德水平高、法纪观念强、农民培训工作成绩显著。参评材料要详实、准确,数据要真实、可信。
联系人:齐乃敏
联系电话:025-86263813,86225548(传真)
通讯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龙江小区月光广场8号农林大厦0813室
邮政编码:210036
电子邮件:qnm@jsagri.gov.cn
附件:1.江苏省农民培训工作评选表彰名额分配表
2.江苏省农民培训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
3.江苏省农民培训工作先进工作者推荐表
4.江苏省农民培训工作优秀讲师推荐表
苏农办科[2011]29号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