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省直管县(市)政府(行署),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省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2015年1~5月全省安全生产事故情况通报如下:
一、全省事故情况
2015年1~5月全省共发生各类事故8803起,死亡429人,伤1085人,直接经济损失7356.2万元,可比口径(火灾事故不列入同比范围)同比减少344起、34人、353人和750.3万元,分别下降25.35%、7.87%、25.05%和16.63%。其中,发生较大事故29起,死亡108人,同比增加11起、43人,分别上升61.11%和66.15%。
二、重点行业领域事故情况
(一)煤矿事故总量上升。发生煤矿事故9起,死亡18人,同比增加6起、12人,均上升200.00%。其中,发生较大事故2起、死亡9人,同比增加1起、6人,分别上升100.00%和200.00%。
(二)非煤工矿商贸事故总量下降。发生非煤工矿商贸事故23起,死亡24人,同比减少11起、17人,分别下降32.35%和41.46%。未发生较大事故,同比减少2起、6人,均下降100.00%。
(三)道路交通事故总量下降。发生道路交通事故952起,死亡339人,同比减少326起、19人,分别下降25.51%和5.31%。其中,发生较大事故26起,死亡94人,同比增加12起、42人,分别上升85.71%和80.77%。发生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205起,死亡74人。
(四)铁路交通事故总量下降。发生铁路交通事故28起,死亡16人,同比减少13起、10人,分别下降31.71%和38.46%。
(五)农业机械事故死亡人数持平。发生农业机械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均持平。
(六)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情况。发生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917起,死亡7人。其中,较大事故1起,死亡5人(武警消防士兵)。
三、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实施情况
2015年1~5月,全省控制指标范围内(包括非煤工矿商贸、煤矿、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铁路交通、农业机械五项合计)发生各类生产经营性事故266起,死亡133人,占全年控制指标(751人)的17.71%。
哈尔滨市生产经营性事故91起,死亡47人,占全年控制指标20.98%。其中,非煤工矿商贸7起、8人;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84起、39人。道路交通较大事故9起,死亡36人;火灾较大事故1起,死亡5人。
齐齐哈尔市生产经营性事故14起,死亡6人,占全年控制指标10.17%。其中,非煤工矿商贸5起、5人;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9起、1人。道路交通较大事故3起,死亡9人。
牡丹江市生产经营性事故4起,死亡6人,占全年控制指标12.50%。其中,非煤工矿商贸1起、1人;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3起、5人。道路交通较大事故2起,死亡8人。
佳木斯市生产经营性事故29起,死亡4人,占全年控制指标10.00%。其中,非煤工矿商贸1起、1人;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28起、3人。
大庆市生产经营性事故9起,死亡9人,占全年控制指标16.36%。其中,非煤工矿商贸3起、3人;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6起、6人。道路交通较大事故2起,死亡6人。
鸡西市生产经营性事故2起,死亡2人,占全年控制指标5.26%。其中,煤矿事故1起、1人;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1起、1人。
双鸭山市生产经营性事故6起,死亡6人,占全年控制指标24.00%。其中,非煤工矿商贸1起、1人;煤矿事故3起,死亡5人;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2起、0人。道路交通较大事故1起,死亡4人。
伊春市生产经营性事故19起,死亡4人,占全年控制指标18.18%。其中,非煤工矿商贸1起、1人;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18起,死亡3人。道路交通较大事故2起,死亡8人。
七台河市生产经营性事故11起,死亡8人,占全年控制指标30.77%。其中,煤矿事故2起,死亡7人;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9起、1人。煤矿较大事故1起,死亡6人。
鹤岗市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6起,无亡人,占全年控制指标0.00%。道路交通较大事故1起,死亡5人。
黑河市生产经营性事故4起,死亡4人,占全年控制指标20.00%。其中,非煤工矿商贸3起、3人;煤矿事故1起、1人。
绥化市生产经营性事故11起,死亡3人,占全年控制指标8.33%。其中,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10起、2人;农业机械事故1起、1人。道路交通较大事故4起,死亡15人。
大兴安岭地区生产经营性事故7起,死亡1人,占全年控制指标6.67%。其中,非煤工矿商贸1起、1人;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6起、0人。道路交通较大事故1起,死亡3人。
省农垦总局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9起,无亡人,占全年控制指标0.00%。
省森工总局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1起,无亡人,占全年控制指标0.00%。
绥芬河市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1起,无亡人,占全年控制指标0.00%。
抚远县无生产经营性事故,占全年控制指标0.00%。
哈尔滨铁路局铁路交通事故28起,死亡16人,占全年控制指标25.81%。
龙煤集团煤矿事故2起,死亡4人,占全年控制指标19.05%。其中,煤矿较大事故1起,死亡3人。
省交警总队高路支队监管的高速公路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12起,死亡13人。道路交通较大事故2起,死亡7人。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