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7-02    浏览次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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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建立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的有力推进机制,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省政府决定将省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工作领导小组的名称改为省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作为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
  (一)组成人员。
  省政府代省长陈求发担任协调小组组长,常务副省长周忠轩、副省长贺旻、省政府秘书长周立元担任副组长,省政府副秘书长何庆良、徐大庆、蒋斌,省编委办主任李中亚、省政府法制办主任林志敏为成员。
  (二)主要职责。
  统筹研究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重大改革措施,研究拟提请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和需要向国务院请示的有关重要事项,协调推动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重点难点问题,指导市县政府相关工作,督促各地区各部门落实改革措施。
  协调小组下设行政审批改革组、投资审批改革组、职业资格改革组、收费清理改革组、商事制度改革组、教科文卫体改革组6个专题组和综合组、督查组、法制组、专家组4个功能组。综合组设在省政府办公厅,从省政府办公厅和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实行集中办公,对外以“省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协调小组办公室)名义开展工作。
  二、协调小组专题组组长、副组长及主要职责
  (一)行政审批改革组。
  组长由省编委办主任李中亚担任。
  负责牵头推进省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规范行政审批行为,防止和纠正变相审批,约束自由裁量权,提高政府服务水平。
  (二)投资审批改革组。
  组长由省发展改革委主任王金笛担任,副组长由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江晓波、省环保厅副厅长胡涛、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邵武、省海洋渔业厅副厅长荆南进担任。
  负责牵头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大幅减少投资项目前置审批和规范前置中介服务,推进并联审批,积极探索投资项目清单管理模式,运用大数据和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加强监管。
  (三)职业资格改革组。
  组长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厅长李树民担任,副组长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王祖申担任。
  负责牵头推进职业资格管理制度改革,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建立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规范职业资格和证书管理,加强对职业资格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管。
  (四)收费清理改革组。
  组长由省财政厅厅长陈广君担任,副组长由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于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副巡视员张彦琳、省民政厅副厅长马涛、省物价局副局长雷志斌担任。
  负责牵头推进收费管理制度改革,清理取消不合法不合理收费项目,实行收费清单目录管理,完善收费监管制度。
  (五)商事制度改革组。
  组长由省工商局局长李成军担任,副组长由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赵爱军、省工商局副局长郑红一担任。
  负责牵头深化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推进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一照一号”改革,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深入推进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的改革。
  (六)教科文卫体改革组。
  组长由省政府副秘书长何庆良担任,副组长由省教育厅厅长张福昌、省科技厅厅长刘晓东、省文化厅厅长周连科、省卫生计生委主任王大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局长刘向阳、省体育局局长孙永言担任。
  负责牵头协调推动教科文卫体领域简政放权、转变职能、增加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的措施,研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措施,按照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要求,研究提出政府“管什么、怎么管”的意见和措施。
  各专题组的日常工作由组长单位承担。各专题组负责调查研究本领域社会反响大、群众意见集中的问题,协调相关部门对重点难点问题合作攻关,提出改革建议。各专题组的改革建议可在请示省政府分管领导同志后,提交协调小组会议审议。专题组的职责和组成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
  三、协调小组功能组组长、副组长及主要职责
  (一)综合组(协调小组办公室)。
  组长(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由省政府副秘书长蒋斌担任,副组长(协调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由省编委办副主任刘自康担任。
  负责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沟通协调各专题组工作,跟踪了解、分析研究各专题组重点工作、改革措施,反映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向协调小组提出意见和建议;组织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重大问题和长远问题的调查研究,向协调小组提出工作建议;指导和推动市县改革工作;收集汇总相关信息资料,编发工作简报;联系新闻宣传、网络信息等主管部门组织媒体做好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二)督查组。
  组长由省政府督查室主任于沈波担任,副组长由省编委办副巡视员郑国辉担任。
  负责督促检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各项措施贯彻落实情况,核查督办各专题组、基层政府、服务对象等提出的各地区各部门改革中存在的问题。
  (三)法制组。
  组长由省政府法制办主任林志敏担任,副组长由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高凤龙担任。
  负责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措施进行合法性审核,及时提出修改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的建议,对改革涉及到的省政府及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等。
  (四)专家组。
  由省政府转变职能简政放权咨询委员会成员组成,成员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扩充。主要任务是受协调小组委托,对省政府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的举措进行评估,客观公正地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有关要求
  (一)协调小组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切实发挥好统筹指导和督促落实的作用。各专题组和功能组要根据职责分工,明确目标任务,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拿出“啃硬骨头”的真招实招,扎实推进本领域的改革,注重各项改革协同配套、整体推进。特别要注重研究解决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的重大问题,加大指导、协调、督促力度,推动改革不断取得实质性进展。
  (二)省政府各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紧迫意识,勇于担当,敢于负责,主动作为,迎难而上。按照协调小组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找准突破口、把握着力点;坚持舍利为公,在放权上求实效,在监管上求创新,以务实的举措把改革推向纵深。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亲自抓好部署、协调和落实。
  (三)各地区要参照建立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的有力推进机制,结合本地区实际,积极探索,强力推动,强化责任,做好“接、放、管”工作,力破“中梗阻”,打通“最后一公里”,上下贯通、整体联动,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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