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度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1-22    浏览次数:2

各设区市环保局,杨凌示范区环保局、西咸新区规划土地环保局,韩城市环保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十二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环办发〔2011〕48号)以及《陕西省加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陕环发〔2011〕52号)的要求,省厅决定开展2013年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登记范围

  凡在2012年度产生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的企业(单位)以及从事危险废物经营的企业(单位),均应按照规定进行申报登记。

  二、申报登记时间

  企业(单位)网上申报时间为2013年3月1 日—3月 31 日。

  三、申报登记方式

  (一)固体废物产生单位通过“陕西省固体废物信息网”,登陆“陕西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申报登记。

  (二)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含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填写纸质申报登记表(见附件),向当地环保部门(市局和区县环保局)进行申报登记。

  (三)产生固体废物的企业(或单位)和危险废物经营企业(或单位),一律向所属地区(县)环保局进行申报。

  四、几点要求

  (一)请各地市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指定专人负责,积极协调、督促、指导辖区内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企业(单位)和从事危险废物经营的企业(单位)进行申报登记。未按相关规定要求、时间进度进行申报登记的,按未完成申报登记工作进行考核。

  (二)进行申报的企业(单位)必须如实向所在地环保局进行申报。各设区市环保局要对申报登记数据和信息进行认真审核,发现问题,应及时要求相关单位进行完善。今年省厅将会加大对各地申报数据的核查力度,组织有关人员实地检查,对拒报、瞒报、少报的,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重罚。

  (三)2012年新增企业(单位)网上电子注册由各市环保局负责进行,相关要求请登陆“陕西省固体废物信息网”(http://www.sxgfjg.cn)下载。

  (四) 地市申报登记工作总结于2013年4月15日前报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工作报告要包括辖区内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情况分析报告和申报登记工作情况总结)。

  (五)为保障全省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工作顺利开展,请各地市将本辖区市、县(区、市)环保局确定的信息系统管理员名单及联络方式(办公电话、手机号、传真号、QQ号等)信息,于2013年元月31日前报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联系人: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荆 维  

  电  话:(029)85429387(兼传真)

  附件:陕西省工业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表(危险废物经营单位)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3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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