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初评工作已经结束,初评通过通用项目273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奖50项,国家技术发明奖通用项目65项,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通用项目158项。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现予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20日内,任何个人或者单位对公布的项目、完成人、完成单位持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方式向我办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于核实查证。提出异议的个人或者单位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名或盖章,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凡匿名、冒名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我办将认真查处在评审过程中的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本年度评审资格。
特此公告。
联系单位: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政策研究处(督查处)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54号,邮政编码:100045
附件:1.201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奖初评通过项目目录
2.2012年度国家技术发明奖初评通过项目目录(通用项目)
3.2012年度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初评通过项目目录(通用项目)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