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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企业参加 “2013中国(太原)迎新春精品年货展销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1-04    浏览次数:4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农业局,各地、州、市农业局:

  今年12月初,我厅下发了《关于征求举办新疆农产品春节北京展销周活动意见的函》。按照各地州反馈情况统计,全区仅有43家企业申报参展意向,预计在京办展每个摊位费用过万元,势必给参展企业造成较大的负担。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自治区农产品市场开拓有关精神,不断拓展新疆农产品在华北市场的占有率,减少企业不必要开支,经研究,决定组织我区企业参加由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山西省农产品市场流通协会共同主办的“2013中国(太原)迎新春精品年货展销会”新疆专区展销活动,不再举办新疆农产品春节北京展销周活动。此届展销会是山西省在春节前举办的规模大、辐射面积广、参展类别多、公信力好的一次大型年货会。具体内容如下:

  一、展会时间地点

  布展时间:2013年1月17日17:00时前

  展出时间:2013年1月18-23日

  撤展时间:2013年1月23日16:00

  展览地点: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

  二、参展条件

  参展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

  1、国家级、省级、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2、获有机食品证书、绿色食品证书、无公害农产品证书的企业;

  3、大型农产品出口企业及外资、合资企业;

  4、具有营业资格证及QS认证的企业。

  三、收费标准:

  A.室内标准展位

  标准展位(3m×3m):单开口4800元/个;双开口5300元/个。

  标准展位配置:三面展板、一桌两椅两射灯,一个220V插座、楣板。

  B.场外展区

  标准:4m×4m:单开口3800元/个;双开口4200元/个。

  标准展位配置:三面展板、一桌两椅两射灯,一个220V插座、楣板。

  四、要求

  山西省是我厅负责的华北地区农产品市场开拓的重要省份,本届展会也是农业厅2013年市场开拓工作的第一项重要活动,请各地抓紧时间组织当地符合条件的企业参展,积极向外宣传推介新疆的优势特色农产品。请各参展企业认真填写《参展申请表》,于2013年1月10日前传真至我厅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

  联系人:董海丽

  联系电话:0991-2822705,15999185187

  邮箱:632087448@qq.com

  附件:参展申请表

  自治区农业厅

  2012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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