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科高函〔2013〕401号
各省辖市科技局、国家级高新区管委会:
近日,科技部、财政部公布了2013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立项名单,科技部创新基金管理中心下发了《关于签订2013年度创新基金项目合同的通知》及《关于做好2013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项目合同签订工作的通知》。为做好2013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立项项目合同签订工作,现将相关文件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省辖市科技局、国家级高新区管委会严格按照科技部创新基金管理中心通知要求(见附件),及时组织并指导辖区内立项项目承担单位按期、保质、保量地完成本次合同签订工作。合同中乙方(项目承担单位)需法人代表在合同上签字(签章),在乙方(项目承担单位)处加盖单位公章,并在合同上盖骑缝章;资金到位时间须安排在项目执行期内,贷款贴息项目无需附贷款合同等相关单据。请各省辖市科技局、国家级高新区管委会在合同丙方(项目推荐单位)旁边加盖单位公章。
2、本次合同签订工作时间紧、要求高,请各省辖市科技局、国家级高新区管委会要高度重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合同签订地方前期工作,并将企业类创新项目合同一式四份于10月25日前,将风险补助类项目合同一式三份、投资保障项目合同(含两个附件)、投资保障(投资后)项目合同一式四份于10月28日前,分别汇总后报送至江苏省火炬计划管理中心。
3、联系方式。
省火炬中心项目部联系人:周密、陆平、张军涛
地址:南京市广州路37号江苏省科技大厦319室
联系电话:025-83232318, 83232555-3015
省科技厅高新处联系人:祝永坚
联系电话:025-83212790
附件:1、科技部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关于签订2013年度创新基金项目合同的通知》(国科企金函〔2013〕2号)
2、科技部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项目合同签订工作的通知》(国科企金便字〔2013〕26号)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2013年10月23日
附件1:
关于签订2013年度创新基金项目合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2013年9月,科技部、财政部联合下发了《科技部、财政部关于2013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立项的通知》(国科发计【2013】583号),请各有关单位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立项合同签定和管理工作规范》的要求,做好2013年创新基金立项项目的合同签订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创新基金项目合同是创新基金项目监督管理的主要依据之一;创新基金项目合同签订的全过程要求确保其严肃性和完整性。每份创新基金合同均应由甲方(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乙方(项目承担单位)、丙方(项目推荐单位)逐一认可每项条款及内容,并签字(或印章)及加盖单位公章,方能正式生效。
2.创新基金项目(不含补助资金项目和投资引导基金项目)合同签订和合同信息实行数字化管理;项目承担单位、项目推荐单位必须通过"创新基金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www.innofund.gov.cn )完成,确保电子版本合同与打印纸质合同内容及版本一致。
3.项目承担单位在线填写项目合同,提交给项目推荐单位进行审核。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本辖区内所有立项企业的立项合同,并将纸质合同(一式四份加盖公章)汇总后,在 月 日带至创新基金管理中心进行现场审核。
4.合同中涉及项目的主要技术路线、经济技术指标、资金筹措和使用计划等内容全部都是企业申报内容,并已经通过专家审查,不能任意在合同签订过程中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