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千户科技型企业三年行动计划(黑政发[2015]7号)文件精神,加快实现引进一批高新技术成果并在我省转化落地的任务目标。自2015年起,我厅将围绕重点产业发展,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引进国内外高新技术成果,消化吸收再创新,加速在我省转化落地及产业化。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引进方向:重点支持围绕欧美发达国家,俄罗斯及独联体国家,日、韩等周边国家的优势领域引进高新技术成果;支持引进国内重点高校、科研机构的高新技术成果。通过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缩短研发周期,加快成果落地及产业化。
技术领域:重点支持在先进材料、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生物医药,节能环保及现代农业等重点领域的先进适用技术成果的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
二、申报要求
1、技术成熟度高、可解决企业成长关键问题的高新技术成果引进。对有望近期形成产品或组建新企业,进行开发的成果给予优先支持。
2、以企业为主体申报项目,应当有高校、科研机构做为技术依托;以高校、科研机构为主体申报,应当有技术成果承接企业。
3、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承担过省或国家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的高校、科研院所和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优先支持依托引进技术成果注册成立新企业以及获得风险投资机构支持的技术成果。
3、申报项目单位必须提交引进国(省)外技术成果的合同、协议。
4、申报单位为技术成果转化落地的配套投资、企业注册以及风投机构投资意向以及证明该成果成熟程度和市场前景的相关材料将作为重要参考材料。
三、项目支持额度和实施周期
项目支持额度为50万元人民币以下;项目实施周期为2-3年。
四、申报方式
登录省科技厅主页(www.hljkjt.gov.cn)进入"黑龙江省科技计划综合管理系统",点击“应用研发”模块,选择“应用研发计划项目”下“对外合作项目”在线完成,即申报人在线注册、在线填报、提交申请书及相关附件,申报单位、推荐单位在线签署申报、推荐意见后,完成申报工作,纸质材料不予接受。(注:申报单位及申报人账号需在系统内完成合并后方可使用,操作方法见附件1、附件2)
申报单位除在线提交“项目申请书”外还需上传“技术成果引进合同或协议”,以及单位配套投资、企业注册以及风投机构投资意向等证明材料。
五、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截止时间:2015年6月4日17时
六、联系方式
技术咨询:省计算中心 电话:0451-82632807 18704603682
业务咨询:曹忠德 电话:82625217
附件1:申报单位用户信息合并更新操作说明
(http://219.147.168.104/Kjpt/platform/Information.htm?id=164116)
附件2:申报人用户信息合并更新操作说明
(http://219.147.168.104/Kjpt/platform/Information.htm?id=164115)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15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