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经信园区〔2013〕40号
各市、州经信委(工能委、工信委)、贵安新区经发局,有关园区:
根据《创建贵州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管理暂行办法》(黔经信办〔2010〕642号) 和《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度省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省级工业园区)创建申报工作的通知》(黔经信园区〔2013〕35号)相关要求,经评审和公示,同意南明龙洞堡食品工业园区等9个园区为2013年贵州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省级工业园区),现将名单及要求公布如下:
一、省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省级工业园区)
特色食品·南明区龙洞堡食品工业园区
铝加工·白云铝及铝加工基地
医药·乌当医药食品工业园区
新材料·修文工业园区
循环经济·六盘水水月产业园区
新材料·西秀产业园区
农产品加工·威宁经济开发区
装备制造·丹寨县金钟工业园区
白酒·镇远县黔东工业园区
二、工作要求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积极推进以上认定和培育的省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省级工业园区)建设,使示范基地加快成为带动工业转型升级、推动工业由大变强的重要载体和骨干力量。重大项目建设及符合条件的新建项目要集中布局在示范基地内,各级财政资金要向示范基地倾斜,同等条件下要优先安排示范基地的项目。
我委对示范基地园区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对园区进行考核评价,对合格的产业示范基地予以确认,对不合格的撤销称号并摘牌。
贵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3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