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苏财规〔2010〕14号)、《关于进一步明确江苏省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材料报送要求的通知》(苏财税〔2013〕22号)的要求,现开始受理我市2013年度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工作,请经太仓市级登记管理机关批准设立或登记的非营利组织,携带相关资料于2013年11月15日前到市国税局或地税局办理申请。
一、申请单位需要提交的材料
从2013年9月1日起,申请江苏省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的单位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江苏省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申请表;
(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组织章程或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制度;
(三)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四)非营利组织登记证复印件;
(五)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或税务师事务所的鉴证报告,报告内容应涵盖申请前一会计年度的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财务报告、公益活动和非营利活动的明细情况及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的平均工资水平;
(六)登记管理机关出具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前一年度的年度检查报告;
当年新办非营利组织仅需提供上述(一)、(二)、(三)、(四)项资料。
二、相关事项
(一)申请材料中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须按照规定格式填报,否则不予通过。
(二)申请江苏省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的单位可通过www.jscz.gov.cn或www.shuizheng.com网站下载相关电子表格和范本。
(三)联系电话:53721898(国税)、53711007(地税)
太仓市国家税务局
太仓市地方税务局
201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