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区招商项目准入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9-12    浏览次数:2

黄政办发〔2013〕45号

  黄州区人民政府,黄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黄冈市区招商项目准入综合评价办法》已经2013年7月8日市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3年8月12日

黄冈市区招商项目准入综合评价办法

  为深入推进市区科学招商、务实招商,招大商,提质效,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符合黄冈市区促进投资规定的项目均适用本办法。

  二、评价内容及分值

  共设置产业类别(5分)、科技水平(5分)、投资规模(17分)、投资强度(17分)、投资主体(10分)、环境影响(5分)、安全生产(5分)、土地利用(10分)、规划设计(5分)、税收贡献(16分)、就业安置(5分)等11大评价指标和“一票否决”内容,共计100分。

  三、评估组织

  成立项目评审委员会。由市政府分管招商引资工作的副市长担任主任,市政府联系招商引资工作的副秘书长、市区一体开发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区一体办”)主任、市招商局局长担任副主任。综合评价具体工作由市区一体办会同市招商局组织实施。

  (一)提交申请。项目经初步对接达成投资意向后,招商引资单位(10大产业分局牵头单位、黄州区招商局或园区管委会)须向市区一体办提出准入书面申请。申请材料包括:

  1、市区招商项目准入申请表。

  2、项目建议书(内容包括项目背景、投资方简介、投资规模、资金来源、建设内容、建成后经济社会效益、主要生产设备明细表、生产工艺方案、环境影响、建设时限、需市政府支持解决的事项等)。

  3、评审需要的其他材料(投资者身份证复印件、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4、项目考察报告。

  (二)项目初审。项目申请资料整理齐全后,交市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筛选汇总,初步确认进入集中评审程序的项目,报市政府分管招商引资工作的副市长审定。

  (三)集中评审。原则上每个月集中评审一次。项目评审委员会负责量化评分,由市区一体办汇总后,初步确认须审定项目,并形成《市区招商项目评审报告》。

  (四)提请审定。《市区招商项目评审报告》须报市区一体开发委员会分管领导审核,由市区一体开发委员会集体讨论决策。重大项目须经市政府常务会、市委常委会批准。

  四、评估计算方法

  对照项目准入评价指标体系表,由项目评审委员会成员评估打分。去掉最高和最低分值后,汇总取平均值即项目综合评估得分。

  五、评估结果运用

  (一)原则上,综合评估得分90分以上(含90分)项目为上报审定项目。

  (二)对评审未予通过准入的项目,市区一体办须在2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引资单位为暂不引进项目。对评审通过准入的项目,市区一体办须在3个工作日内明确“项目秘书”,启动项目跟踪管理服务程序,及时办理项目筹建事项,为项目快速落户,保障项目按照合同约定的建设时序顺利推进创造良好的环境。

  六、其它

  (一)本办法由市区一体办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开始实施。

  附件:1、市区招商项目准入申请表

  2、市区招商项目准入评价指标体系表

                       

附件1:

NO:    号

市区招商项目准入申请表

 

项目申请单位:(盖章)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项目名称

 

投资方

 

投资总额

(万元)

 

固定资产投资额

(万元)

 

注册资金

(万元)

 

建设内容

及规模

 

选址意向

 

是否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

 

产业类别

 

用地面积

(亩)

 

供地价格

(万元/亩)

 

生产性用地面积(亩)

 

建筑容积率

 

投资强度

(万元/亩)

 

预计年产值

(万元)

 

预计年产量

 

建设周期

(月)

 

预计年税收

(万元/亩)

 

预计就业人数

(人/亩)

 

科技水平

 

主要安全生产设备设施

 

主要原材料

 

项目生产工

艺流程及环境影响情况

 

投资方简介

 

备 注

 

申请资料

审查意见

 

 

                

                  招商分局主要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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