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对推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企业服务体系
建设指导意见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小企业创业基地管理暂行办法意见的函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经信委、各地、州(市)经信委(经委),自治区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区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细则》(新政办发〔2011〕126号)、国家五部委《关于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575号)精神,我委借鉴内地部分省市经验,初步拟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小企业创业基地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贵单位征求意见,请将修改意见于2月5日前以书面形式和电子版反馈我委。
联 系 人:王 莉 付 文
联系电话:0991—4523449(传真) 4523436
电子邮箱:xjzxqyj@163.com
附: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附件1.关于加快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doc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小企业创业基地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附件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小企业创业基地管理暂行办法.doc
二○一三年一月八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