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蜂函〔2012〕360号
关于召开自治区蜂业工作总结表彰会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农业局,各地、州、市农业局:
为推动自治区蜂业行业健康持续发展,不断增强蜂业在农业增产增效、农民增收以及改善生态环境方面的重要作用,定于2013年自治区农业工作会议之后,召开自治区蜂业工作总结表彰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3年1月8日下午报到,1月9日(自治区农业工作会议结束次日)上午10:30开会,会期1天;
地点:自治区气象宾馆(乌鲁木齐市建国路345号,坐36路公交车气象局站下车,宾馆电话0991--2660270)。
二、参会人员
1.14个地(州、市)农业局领导各1人;
2.40个重点养蜂县(市)农业局领导或蜂业管理专兼职人员各1人(见附件1);
3.获表彰的蜂业工作先进集体单位代表11人,先进个人18人;自治区蜂业协会常务理事12人。
三、会议内容
总结新疆蜂业行业发展情况,部署2013年重点工作,表彰蜂业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
四、会议费用
参会人员的食宿、会务费、优秀蜂农单程交通费(火车票、汽车票)等费用由自治区蜂业发展中心承担,其他参会人员交通费用自理。
五、有关要求
请各地(州、市)农业局根据《各地(州、市)重点养蜂县市名单》(附件1)负责通知所属重点养蜂县(市)相关人员参加此次会议。并于2013年1月6日前将回执(附件2)传真至自治区蜂业发展中心,联系人:蔡继红,电话:0991-4335768,7812660(传真),13579915822,以便安排住宿。
附件:1.各地(州、市)重点养蜂县市名单
2.自治区蜂业工作总结表彰会会议回执
自治区农业厅
201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