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财政厅关于2016年度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奖补资金分配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6-08-19    浏览次数:1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6〕253号)和《财政部关于加强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财建〔2016〕321号),以及经省政府同意印发的《安徽省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管理细则》(财企〔2016〕898号)文件规定精神,现将安徽省2016年度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奖补资金分配情况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30天。

  安徽省财政厅

  2016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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