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省直管县(市)政府(行署)安委办,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安委办,省直有关成员单位:
按照省政府安委办印发的《2015年全省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攻坚战工作方案》(黑安办发〔2015〕19号,以下简称《方案》)部署和要求,省政府安委办决定对部分重点市(地)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攻坚战工作进行督查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一)各地、各系统攻坚工作整体部署和推进落实情况;
(二)企业基本信息台帐建立完善情况;
(三)企业隐患整改完成情况;
(四)停产停业整顿和关闭取缔措施落实情况;
(五)落实媒体曝光、警示约谈、黑名单等制度情况;
(六)方案中确定的其他有关事项。
二、督查安排
省政府安委办成立2个督查组,分别由省安全监管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正处级干部带队,省安全监管局、质监局和消防总队派人参加。督查时间为6月17至30日,具体时间和行程由各组自行安排,各组联络员负责与相关单位人员和被督查地区联系。
三、督查方式
(一)听取市(地)政府(行署)安委办及其相关成员单位关于涉氨制冷专项治理攻坚战开展情况的汇报(提供汇报材料),查阅收集相关文件和材料;
(二)每个市(地)抽查2个以上县(市、区),4个以上涉氨制冷企业;
(三)督查检查结束后及时反馈督查意见。
四、督查组人员组成
第一组:督查哈尔滨、齐齐哈尔、大庆市
组 长:许晓阳 省安全监管局监管二处处长
成 员:汤占悦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处调研员
省公安消防总队各市(地)蹲点干部
杨 彬 省安全监管局监管二处科员 (18104605872)
第二组:督查牡丹江、鸡西、七台河市
组 长:杨晓一 省质监局特种设备处处长
成 员:于本源 省安全监管局监管二处副处长(18104605878)
郜忠海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主任科员
省公安消防总队各市(地)蹲点干部
五、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此次督查工作,认真做好相关汇报材料和内业资料准备,积极配合督查组做好督查检查工作。
(二)省督查组未督查的地区,由各地安委会按照本通知确定的重点内容,自行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整治攻坚战检查工作,并按《方案》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材料。
(三)督查组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九项规定,做到轻车简从、清正廉洁。
(四)请各督查组于7月2日前将督查情况汇报(电子版)报省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杨彬 , 联系电话(传真):0451-87012022
电子邮箱:jgec@163.com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