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吉泰走廊以105国道为主轴,以京九铁路、赣粤高速为两翼,核心区域涵盖我省吉安市吉州区、青原区、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吉水县、吉安县、泰和县。吉泰走廊地处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和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两大国家战略区的连接地带,具有承南接北的区位优势,是著名革命老区和赣南等原中央苏区的重要组成区域,地理位置优越。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革命老区扶持力度。《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支持吉泰走廊开放开发,建设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示范区,打造重要的经济增长带。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国务院的部署,促进江西中部加快发展,现就支持吉泰走廊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抓住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和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重大机遇,坚持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互动、三次产业共生演进,以加快承接产业转移为抓手,以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以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为支撑,以统筹城乡协调发展为重点,努力把吉泰走廊建设成为产城融合、城乡一体、充满活力的重要增长带,为加快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和全省绿色崛起作出更大贡献。
(二)战略定位。
——电子信息产业承接和创新基地。有序承接沿海地区电子信息产业转移,加快做大产业规模,不断提升集聚效应,着力增强电子信息产业技术引进消化和集成创新能力,打造在全国具有影响力的电子信息产业。
——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和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示范区。在加快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进程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大胆探索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城乡协调的体制机制,率先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为革命老区加快振兴、科学发展、绿色崛起积累经验,提供示范。
——生态秀美宜居区和旅游观光休闲地。突出庐陵文化特色,整合红色和生态旅游资源,科学规划建设吉泰城镇群,推进生态城市和秀美乡村创建,完善人居环境和旅游功能,着力打造文化庐陵、山水吉安、红色摇篮、绿色家园。
——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和商贸物流中心。充分发挥承东启西、连南贯北的区位优势,加快通往珠三角和闽东南经济区快速通道建设,提升交通通达和物流集散能力,建成高效便捷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和现代商贸物流体系。
(三)发展目标。到2015年,综合经济实力迈上新台阶,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发展协调性明显增强。人均生产总值达到中部地区平均水平;工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接近60%,城镇化率突破60%,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比例扩大;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资源集约节约取得新进展;城乡居民收入与经济发展同步增长,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和均等化程度全面提高。
到2020年,集聚发展能力明显提升,振兴发展示范效应进一步凸显。人均生产总值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城乡收入差距大幅缩小,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水平显著提高,生态环境保持全国领先水平,基本公共服务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城乡一体化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在革命老区率先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
二、促进三次产业共生演进,努力走出新型产业发展新路
(四)做优做强电子信息产业。坚持主攻整机、带动配套、链式发展,大力扶持和引进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市场竞争力强的龙头骨干企业,推动产品终端化、品牌化和集成化。立足市场,强化引导,重点鼓励发展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外部设备、数字视听、新型显示器件、新型电子元器件和零部件产业,提高产业集群发展水平。支持建设国家电子信息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国家重点工程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电子信息产业检验检测技术研发服务平台。争取到2015年电子信息产业主营业务收入超800亿元,成为全国重要的电子信息产业基地。
(五)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发展先进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绿色食品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开发一批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支持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提高产品科技含量,打造全国知名的数控机床产业基地。扶持微生物农药新技术、新产品研发,提高市场占有率,建设全国重要的微生物农药产业基地。提升装备制造业水平,鼓励发展新能源产业,着力培育新材料产业发展。积极推进优质粮油、畜禽精深加工,建设在全省有影响力的绿色食品产业基地。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建设机电(液压件)、林化香料等产业基地。
(六)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推进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支持井冈山国家农业科技园扩建,增强示范带动功能。建设百万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实施200万亩优质水稻工程,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推进畜禽养殖小区和健康水产养殖工程,重点发展生猪、肉牛、奶牛、乌鸡、水产等养殖产业,建设重要的农副产品供应港深基地。做大井冈蜜柚和绿色蔬菜产业,加快高产油茶、苗木花卉、楠木等产业发展,扶持井冈蜜柚、油茶、苗木花卉示范基地建设。实施十里葡萄廊工程,鼓励发展城郊观光、休闲、体验农业。培育发展绿色富硒产业。实施低碳农业示范工程,加快循环农业发展。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和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推进特色农产品产地认证,培育绿色名、优、特农产品品牌。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引导各类社会资本参与现代农业建设。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农超”对接,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城镇设立直销店、连锁店,发展农产品网上推介、洽谈和交易。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介服务平台,有序引导农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
(七)提升壮大旅游产业。建设国家旅游扶贫试验区,做强做大旅游产业。加强区内外旅游资源整合,打造一批精品旅游景区和线路。实施井冈山、青原山、武功山“三山”旅游战略,打响井冈红色经典旅游、吉安生态休闲旅游、庐陵文化体验旅游“三大品牌”。加快区域性旅游集散中心建设,推进武功山、青原山景区整体开发,支持井冈山革命根据地、东固、“三湾改编”、公略县旧址、马家洲集中营等红色旅游景区景点建设,创建庐陵文化生态园、吉州窑等4A级景区。开发万安湖、石虎塘、峡江水利枢纽等赣江库区旅游项目,积极发展安福、遂川、井冈山等地温泉旅游。切实保护和修缮华城门、渼陂、钓源、燕坊、蜀口洲等古民居和村落,发展庐陵特色乡村旅游。加强后河金腰带、螺湖湾湿地公园等景区基础设施建设。整合国家、省、市资金,实施旅游景区通达工程,构筑景区快速交通网络。(八)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快推进吉安综合物流园、吉安农产品物流中心等一批物流园区和专业市场建设,支持农产品冷链物流发展,提升物流信息化水平,构建现代物流产业体系。积极创建吉安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促进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产业融合。着力构筑中心城区阳明路、城南新区组团、滨江新区组团、城西片区组团四大商贸聚集区。加快中央商务区、生产资料市场、商品商贸城等建设。推进吉州区现代服务业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引导、鼓励和支持各类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设立分支机构,扶持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和融资租赁公司发展,做大城镇、产业、公共服务等投融资平台,加快形成全省中部金融服务集聚区。促进数字出版、创意设计、服务外包等文化产业发展,建设文化创意产业园、红色影视基地和井冈山出版社。支持社区服务、家政服务、社会化养老等生活服务业工程建设,提升城乡服务业水平。
三、加快吉泰城镇体系建设,增强城乡协调发展能力
(九)优化城镇空间布局。按照“核心带动、两翼联动、带状发展”的原则,构建“一核两翼三带”吉泰走廊城镇体系。着力建设吉州区、青原区、井开区和吉安县城组成的核心区,力争2015年人口达60万,2020年达到80万,打造江西中部重要的区域性中心城市。加快吉水、泰和县城为两翼的副中心建设,力争2015年县城人口分别超过15万和20万,2020年达到20万和25万。加强中心镇、省市示范镇和历史文化名镇建设,发展沿105国道、朱北线、樟吉(大广)高速公路三条城镇带,形成与核心区、副中心协调发展的城镇格局。
(十)加强城乡规划调控引导。以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村镇规划为重点,大力推进城乡规划全覆盖,完善吉泰走廊城镇群建设规划。优化城市设计,打造彰显庐陵文化特色的吉泰走廊城镇群。支持依法适当调整城市行政区划,进一步合理配置城市资源,拓展城市发展空间。严格执行城乡规划“五线”管理制度,强化规划实施监管。
(十一)统筹城镇设施建设。推动供水、供气、供电、交通、通讯、环保等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形成城乡一体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体系。优先发展公共交通,2014年全面开通中心城区及各县城至走廊区域内乡镇的公交线路,实现城乡公交全覆盖。完善城镇商业网点,支持城镇农贸市场改造升级和“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加快城镇和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善农村垃圾收集和处理系统网络,健全吉泰走廊环境质量监测和重点污染源监控防治体系。支持数字吉安建设,推进数据基地、光网城市、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信息系统等重大工程,加快互联网进村入社区步伐。实施城镇绿化美化净化工程,支持创建森林城市、生态园林城市和生态示范镇,大力推动国省道、高速公路等沿线百里生态廊道建设。
(十二)加快和谐秀美乡村建设。科学规划集镇和村落布局,围绕“五美四和谐”总体要求,以主要干道沿线村庄为重点,采取村镇联动、村落连片和整村推进方式,大力实施和谐秀美乡村建设工程。开展绿色生态家园创建,建成一批国家和省级生态乡(镇)和生态村。支持农村安全饮水、清洁工程、农村公路和危房改造,不断改善农村卫生条件和人居环境。加大省级帮扶力度,高标准建设移民新村,确保2013年25万峡江水利枢纽库区移民全部搬入新居。创新农村社会管理,促进乡村和谐稳定。
四、加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发展支撑水平
(十三)构建综合交通体系。提升铁路通达能力,加快建成衡茶吉铁路,开工建设岳阳至吉安煤运通道、昌吉赣铁路客运专线,启动井冈山至赣州、吉安至建宁铁路前期工作,适时研究建设吉安至泉州铁路,实施吉安火车站扩容改造。规划建设吉安综合交通枢纽站场。构建联通区域内外的公路通道,建成抚吉、吉莲和井睦高速公路,推进吉安绕城高速公路建设,开展昌赣韶高速吉安段规划研究。加强国省干线公路改造,支持实施105国道吉水、青原、泰和段改道及永和连心桥工程并给予资金倾斜。推进庐陵大桥和神岗山大桥建设。加快农村公路建设,提高技术标准和通达深度。加强赣江航道整治及梯级开发,提升赣江干流航道标准,建设河东、醪桥、沿溪等码头。实施井冈山机场改扩建工程,加密已有航班,支持新增航线,打造国内一流支线机场。发挥吉安桐坪通用机场作用,积极发展通航业务。
(十四)提高能源保障水平。加强能源点建设,加快国电井冈山水电站前期工作,确保2013年开工建设。支持华能井冈山电厂三期工程尽早开工,争取神华吉水、新干电厂列入国家规划。优化能源结构,推进西气东输二线工程和天然气管网输送工程建设,实施遂川清秀风电、吉安天湖山风电和凯迪生物质能等新能源项目。完善电网布局,积极争取特高压落点吉安,增加赣江以东500千伏变电站布点,开工建设永新—萍乡等220千伏输电线路、吉水醪桥和青原等12座110千伏变电站。加大农村电网改造支持力度,推进智能电网建设。
(十五)强化水利设施建设。提升吉安中心城区以及赣江沿线县城防洪能力,支持中心城区防洪堤按50年一遇防洪标准建设。争取区域内病险水库(水闸)纳入国家相关规划,加大除险加固工程实施力度。强化灌区改造工程建设,实施南车灌区续建工程,积极开展中小灌区续建配套与维修改造,推动白云山、万安水库灌区列入国家大型灌区工程建设规划。推进吉安市应急备用水源工程建设。加强中小河流治理力度,支持实施小水窖、小水池、小塘坝、小泵站、小水渠等“五小”水利工程。建设河流水情监测预警工程。
五、统筹城乡社会事业发展,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共享
(十六)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向城镇、农村延伸扩展,缩小城乡差距和校际差距。大力发展学前教育,扶持乡镇、城区新建一批公办幼儿园,支持有条件的农村小学、教学点举办学前教育,鼓励发展普惠性、低收费民办幼儿园。优化中小学布局,完善城市新区、工业园区教育网点,努力解决城区学校大班额问题。对山区、库区农村小学和教学点建设给予重点倾斜。加大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力度,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优先安排普通高中改造等项目。研究制定城乡学校结对帮扶政策,鼓励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到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任职、任教,建立骨干教师巡回授课、紧缺学科教师流动教学等制度。支持开展教育综合改革试点。
(十七)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完善覆盖城乡的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加强重大疾病防控、医疗救治、妇幼保健、卫生监督、乡镇卫生院等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支持中心城区创建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新建儿童、妇保、肿瘤等专科医院。健全工业园区、社区医疗服务机构。强化医疗卫生队伍建设,鼓励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引进和培养高层次人才,建设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免费培训全科医生。推动国家级和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支持卫生系统信息化工程建设。加大省内三级医院对口支援力度。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在基层卫生院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完善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支持建设区域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加强县级食品药品快检室建设。
(十八)加快文化体育事业发展。建立惠及城乡居民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支持市级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和县级图书馆、文化馆等城乡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实行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加快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提高广播电视节目在农村的覆盖面。加强庐陵文化研究与挖掘,规划建设庐陵文化保护区,支持吉安博物馆、庐陵民俗博物馆、庐陵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庐陵文化生态园和吉州窑遗址公园建设。加大新干青铜遗址、白鹭洲书院、欧阳修纪念馆、文天祥纪念馆、安福孔庙、净居寺等的保护和利用。支持县级体育中心和农民健身场所等公共体育设施建设。
(十九)完善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实施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开展农村劳动力和城镇就业困难群体免费职业技能培训,支持农民教育培训基地建设。支持建设就业创业园,帮助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复转军人、城镇失业人员就业创业。加快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建设,支持将吉水县、吉安县、青原区等县区纳入国家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试点计划。提高城乡保障水平,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巩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率,提高大病医疗报销比例。鼓励保险公司发展补充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等专业保险。支持综合福利院、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加快实施保障性住房安居工程,有效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
六、加快机制体制创新,激活协调发展动力
(二十)开展“四化”协调先行先试。允许采取更加灵活的政策措施,在土地集约利用、户籍管理、行政管理等方面先行先试。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地综合开发利用试点。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流转,探索建立吉泰走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交易机制,在保障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前提下,加快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步伐,促进土地规模化经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着力消除农民向城镇转移的体制机制障碍,对转移为城镇居民的农民,在享有城镇居民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的前提下,探索其享受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益分配的途径和办法。创新行政管理体制,优化政府结构和行政层级,建设创新社会管理先行先试区。开展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在投融资、扶贫开发、城乡统筹等方面探索创新。
(二十一)扩大发展自主权。全面推进富县强镇事权改革,研究将部分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下放县乡。支持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权、可以下放的加工贸易合同审批权限下放至符合条件的县区。鼓励发展农村资金互助社和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金融机构,探索发展政策性保险和商业性保险相结合的农村保险市场。
(二十二)强化科技人才支撑。加大重大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和产业化扶持力度,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和经费予以倾斜。支持引进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带动高新产业和新兴学科发展的科技领军人才。促进高等院校和职业学校内涵式发展,推动井冈山大学提升办学层次和扩大规模。加快职业教育园区和吉安职业技术学院建设,支持职业院校申办省级示范性职业院校。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合作兴办创业科技园,支持综合性实训基地建设。设立创业引导基金,支持科研人才带项目、带技术创业。研究建设创业孵化基地。
(二十三)打造开放合作平台。完善产业配套和承接产业转移机制,促进承接产业集中布局。加快吉泰走廊建设国家加工贸易重点承接地,加强与珠三角、厦漳泉、港澳台地区合作,加大对深圳、东莞、昆山、港台、日韩等重点地区的招商力度。创新“飞地工业园”、“飞地服务业集聚区”共建模式,吸引沿海发达地区产业组团式、整体性向吉泰走廊转移。鼓励与沿海地区加强铁海联运等合作。支持井冈山出口加工区建设,争取尽早通过国家验收并封关运作。积极创造条件在井冈山出口加工区的基础上,申请设立井冈山综合保税区,建设内陆开放型经济示范区。条件成熟时,推进省级工业园区(开发区)扩区和调区,在项目准入、资源配置方面予以倾斜。
七、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为打造重要增长带提供有力保障
(二十四)落实国家支持政策。进一步落实、争取并延伸国家支持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有关政策,促进吉泰走廊加快发展。中央财政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向吉泰走廊倾斜。中央代地方发行的债券优先考虑吉泰走廊建设项目。争取国家有关专项建设资金在安排公路、铁路、民航、水利等项目时,提高投资补助标准或资本金注入比例。推动将吉州区和青原区纳入西部政策比照范围,并在安排吉泰走廊公益性项目投资补助时比照西部开发政策。鼓励开展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改革试验。支持与央企、军工企业开展合作,发展电子信息等高新技术产业和装备制造业。推动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实施循环化改造,加大废弃物资源循环综合利用项目资金扶持,建设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支持走廊区域铁铜钨、地热水资源纳入中央、省地勘基金项目。争取“百万亩楠木造林”工程列入国家木材储备基地建设范围。衔接落实国家加工贸易重点承接地、国家旅游扶贫试验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和井冈山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有关扶持政策。争取国家加大农网专项资金投入及提高资本金投入比例。推动吉泰走廊升格为国家级电子信息产业基地,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和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扶持政策。
(二十五)加大省级支持力度。
投资政策。统筹中央和省级预算内投资向吉泰走廊民生工程、基础设施和生态建设等领域倾斜。支持重大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布局。对区域内重大项目优先列入省重点调度。逐步提高区域内公路、铁路、民航、水利等项目省级投资补助标准。对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给予倾斜,提高环境自动监测站和污染源监测费用补助标准。支持吉州区、青原区、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在项目申报和投资计划安排方面享受县待遇。支持井冈蜜柚工程、楠木基地建设,林业基本建设、林业重点工程和旅游发展基金等建设资金给予倾斜。加大区域内重点建制镇、新农村点、扶贫移民等相关资金安排力度,支持105国道、泰井高速、赣粤高速沿线建设新型城镇示范区、和谐秀美乡村示范区。
财税政策。加大均衡性转移支付等财力性补助力度。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走廊区域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扶持移民后期发展、重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省级在安排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及地方政府转贷额度时,向走廊区域倾斜。认真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经省级认定管理机构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从事蜜柚、茶叶等优势农产品种植、初加工所得,按国家规定减征或免征企业所得税;企业从事农业服务项目所得,按国家规定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和节能节水项目所得,按国家规定减征或免征企业所得税。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尽快制定出台支持吉泰走廊建设的各项优惠政策和措施。
金融政策。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实行差别化信贷等政策,引导各金融机构和投融资公司司加大资金投放规模。鼓励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牵头各商业银行组建银团,支持吉泰走廊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支持省级融资担保机构与吉泰走廊市县(区)联合建立融资担保平台,加大融资担保力度。鼓励商业保险资金参与基础设施和重大产业项目建设。积极推动农信社改制组建农村商业银行,支持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改制为村镇银行。引导设立吉泰走廊建设信托基金。支持省产权交易所在吉泰走廊开展股权交易、股权质押融资等业务。支持企业发行债券,推动井冈山旅游等企业上市融资。大力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发展水稻、森林、生猪和油茶、农房等农业保险。
产业政策。实行差别化产业政策,从规划引导、项目安排、资金配置等方面对区域内产业项目给予支持和倾斜。研究制订吉泰走廊重点产业发展引导目录,统筹协调大企业、重大产业项目落户吉泰走廊,促进产业集聚。加大企业技术改造和重点产业振兴等专项资金对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鼓励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的企业给予资金奖励。支持建设省级产业基地、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和示范基地。在国家指导下开展园区直供电试点。支持新能源发展,提高风能、生物质能发电综合效益。
国土资源政策。加大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对走廊区域的倾斜安排。对列入省重大项目调度会、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协调推进会和省扩大开放推进重点项目建设调度会的项目用地给予重点支持。允许将损毁的建设用地、耕地和未利用地开发整理为新增耕地或园地的,经国土资源部门核实认定后,视同补充耕地用于占补平衡。允许探索新增耕地占补平衡指标有偿使用制度。加大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地质灾害治理、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等项目资金支持。对矿产资源补偿费分成予以政策支持,提高探矿权价款分成比例。
对口支援政策。建立省直单位对口支援吉泰走廊三县三区制度,加强人才、技术、产业、项目等方面支持。鼓励省属企业在区域投资发展,开展帮扶活动。
(二十六)强化组织实施。建立省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省发改委等省直有关部门和吉安市政府参加的组织协调机制,指导和统筹相关工作,建立重大项目调度制度,编制吉泰走廊振兴发展规划,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加强考核监督。吉安市要健全工作机构,制定行动计划,落实工作任务,加强与省直部门的对接。省直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细化政策措施,加大支持力度,全面落实本意见提出的各项任务。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