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安徽省宁国市吴家大院牧业有限公司等申请行政许可检查验收合格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的规定,依照《安徽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验收要求》、《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办法》,我委对安徽省宁国市吴家大院牧业有限公司申请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安徽中粮生化燃料有限公司、阜南县欣大饲料有限公司申请饲料生产许可证,安徽万士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申请混合型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的行政许可进行了现场检查验收。现将检查验收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6年8月15日-8月19日。如有异议,请及时向我委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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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2016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