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新疆企业之声》节目宣传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1-11    浏览次数:2

  关于做好 新疆企业之声 节目宣传工作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经信委,各地、州(市)经信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关于大力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精神,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我委于2013年1月1日,联合新疆人民广播电台新闻广播(FM96.1)开办了一档专为自治区中小企业服务的节目《新疆企业之声》,节目每天中午13:00——14:00播出。节目纯公益,不给企业增加任何负担,并且利用广播、视频、网站、微博、短信、QQ群等各种全媒体传播媒介,发布中小企业的各种信息,助力企业发展。为切实做好节目组织工作,保证节目质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节目宗旨

  提升中小企业竞争能力和自主创新能力,提高中小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维护中小企业和企业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发挥沟通政府和企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搭建企业与政府、与市场之间沟通的平台,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助力新疆经济腾飞。

  二、节目内容

  每天邀请1名企业家走进直播间,讲述企业家的创业历程,宣传企业产品、企业文化、企业形象等。

  三、节目步骤及时间安排

  节目报名时间:2013年1月1日到2月1日      

地州市

时间

企业数量

乌鲁木齐市

1月—3月

20家

昌吉州

3月

20家

塔城地区

4月

5家

阿勒泰地区

4月

5家

伊犁州

4月

10家

吐鲁番地区

5月

5家

阿克苏地区

5月

10家

哈密地区

5月

5家

博州

6月

5家

巴州

6月

10家

喀什

7月

3家

和田

7月

3家

  四、报名条件和参与方式

  1、企业须有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热心公益事业。

  2、参加节目必须是企业创始人,知晓企业的发展历程和运作模式。

  3、乌鲁木齐市以外的企业,最好能到乌鲁木齐来参加节目,可选择广播和视频两种播出方式。

  五、节目宣传

  1、新疆新闻在线网www.xjbs.com.cn(视频直播)

  新疆企业网

  新疆中小企业网

  2、新疆人民广播电台收听频率:乌鲁木齐FM96.1;昌吉市FM96.1;博乐市FM95.2;吐鲁番市FM93.8;哈密市FM105.2;塔城市FM105.5;伊宁市FM100.8;阿勒泰市FM93.7;精河县FM95.4;库尔勒市FM106.5;奎屯市FM99.9;阿克苏市FM105.7;阿图什市FM94.6;喀什市FM98.7;和田市FM94.3。

  3、新疆广播电视报

  4、新浪微博:新疆中小企业服务联盟官博

  5、《新疆企业之声联盟》QQ群:237963843

  六、有关要求

  各地、州(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中小企业发展的宣传工作,指定专人作为《新疆企业之声》节目制作联系人,并将本地准备参播企业汇总上报。

  请将联系人名单(见附件一)、“新疆企业之声”参播企业报名表(附件二)、参播企业推荐表(附件三)于2013年2月1日前报新疆人民广播电台“新疆企业之声”节目组。

  联 系 人:许洪涛

  联系电话:0991-2558213  15022982800

  电子邮箱:297097889@qq.com

  附件:

  1、各地州市《新疆企业之声》联系人名单附件 一.doc

  2、《新疆企业之声》参播企业报名表附件二.doc

  3、地州市经信委系统《新疆企业之声》节目参播企业推荐表附件三.doc

                                    二○一三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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