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评选出第十批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

发布日期:2012-01-31    浏览次数:2

  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是推动农业农村经济和农产品加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骨干力量,在优化农业农村产业结构、转变农业增长方式、增加农民收入、增强地方财力、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提高我省农业国际竞争力、加快现代农业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为深入落实“三化”统筹,实施“三动”战略,培植壮大龙头企业集群,优化产业结构,提升带动功能,根据《吉林省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省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了第十批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评定工作。依据评审结果并经省政府审定,吉林宝源丰禽业有限公司等68户企业为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

  省政府要求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紧紧抓住创新科技、推动发展这一主题,立足农村、面向农业、服务农民,加快体制、机制创新,科学谋划发展项目,积极转变增长方式,着力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辐射带动功能,进一步探索完善与基地农户的有效利益联结机制,增强责任意识,强化系列服务,自觉维护农民利益,诚信守法经营。

  各地、各有关部门也要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加大扶持力度,完善政策措施,形成整体合力。注重引导并发挥好龙头企业在引导生产、深化加工、创新科技、开拓市场、强化服务等方面的带动作用,提升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整体质量和水平。

  据了解,我省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实行动态管理,每两个年度开展一次全面监测,做到有进有出、优胜劣汰。对监测不合格的企业,取消其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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