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黑安办函字〔2015〕35号)

发布日期:2015-07-02    浏览次数:2
各市(地),省直管县(市)政府(行署)安全生产委员会,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安全生产委员会,中省直有关单位:
 
    当前,我省即将进入汛期。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我省降水总体偏多,发生较重洪涝灾害的机率增大,容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各地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安委办明电〔2015〕8号)和松花江防汛抗旱总指挥2015年防汛抗旱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切实加强汛期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治,防范因自然灾害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安全度汛。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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