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江西省“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自2011年9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在全省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的通知》(赣办字〔2011〕44号)后在全省正式实施,省委苏荣书记批示“这是一项具有战略意义的工程”。工程开展以来,得到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各项工作进展顺利,深受广大农民群众欢迎,社会反响良好。为切实加快我省农村实用人才培养步伐,满足全省广大农民求知渴望,充分发挥“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学员在推进和谐秀美乡村建设和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中的生力军作用,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组织实施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的组织领导
“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是省委、省政府为进一步加快农村人才培养,解决我省农村人才匮乏问题、变劳动力资源优势为人才资源优势,加速实现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跨越的重要战略举措。各级党委、政府要站在科教兴农、人才强省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做好“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加大宣传发动,完善政策支持,将“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列入各级党委政府目标考核体系,积极构建分工协作、齐抓共管,上下联动、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
二、科学规划,把“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作为一项系统工程长抓不懈
根据我省农村人才现状与农业现代化发展要求,按照“着眼长远、科学规划、循序渐进”的工作思路,把“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作为一项系统工程长抓不懈。科学制定“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中长期发展规划(2012-2020年),继续执行“政府出钱、大学出力、农民受益”的政策,力争到2020年达到每个行政村有2-3名农民大学生。各市、县(市、区)要根据本地实际,按照总体目标与年度计划,切实抓好工程的组织实施。
三、提升层次,为“三农”发展培养高素质农村实用人才
为满足现代农业加快发展对高层次农村实用人才需求不断增长的需要,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南昌市农民大专生“专升本”的经验模式,按照“保质量和提层次”并重的工作原则,在继续开展好“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专教育的同时,开展“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专升本函授培养。从2013年启动,2014年开始实施,每年培养1000名农民大专生专升本,培养对象为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专学历的农村专业大户、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负责人、农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村“两委”班子成员和后备干部,学制三年,学费全部由省、市、县财政和教学单位承担,其中省财政承担60%,市财政承担10%,县(市、区)财政承担20%,教学单位以减免的形式承担10%。市、县财政承担部分由省财政通过财政内部往来结算,专升本学费在教育经费中列支。
四、健全机制,为“一村一名大学生”成长成才提供服务
教学承办单位要建立完善的教学管理体系,结合办学特点制订科学的教学计划及管理制度,切实抓好教学的各个环节,特别是实践教学和授课管理。各县(市、区)要建立“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学员信息管理库,将学员纳入农村实用人才信息管理和农村后备干部信息管理,健全并完善信息库服务功能,为学员提供方便、快捷、有效的服务信息,引导学员就业创业。建立健全学员跟踪培养、日常管理、目标考核制度,对学员工作情况和创业情况进行指导、监督、管理、考核,实现学员工作创业良性发展。建立江西省“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联谊会制度,通过《一村一名大学生》刊物和“江西省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网站,进一步加强学员之间、学员与学校之间、学员与组织部门之间的联系,定期组织交流学习心得、工作经验,探讨创业困惑、扶持共同发展主题活动,为学员学习创业提供交流互动平台。
五、以用为本,积极搭建“一村一名大学生”干事创业平台
充分发挥“一村一名大学生”学员扎根农村、积极推进和谐秀美乡村建设和发展现代农业的生力军作用,坚持“以用为本”,把引导扶持和个人自主创业相结合,着力搭建干事创业平台,使学员人人有奋斗目标,个个有创业项目。一是注重从“一村一名大学生”中间培养选拔基层干部和科技示范带头人。积极引导、推荐德才兼备、群众认可、有较强组织领导能力、能够带领群众致富的“一村一名大学生”进入村级领导班子。对已任村干部的“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毕业生,参照大学生村官有关政策对其进行培养使用。有条件的地方,可选聘专业技术扎实、服务意识和工作能力较强的“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毕业生到乡镇农业技术推广部门和乡镇公益性服务岗位从事农村科技推广工作。二是把“一村一名大学生”培养为新型职业农民和新型农村经营主体。吸纳服务意识好、经营意识强的“一村一名大学生”到农村各类经济合作组织、专业技术协会(学会)、经纪人协会工作,发挥其专长,为农民增收致富提供服务,打造一批具有规模经营和专业技能相结合优势的新型职业农民。三是帮扶“一村一名大学生”创业。对“一村一名大学生”创业参照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回乡创业有关政策执行。在实施科技入户、扶贫开发、农业综合开发、星火科技等涉农项目时,对“一村一名大学生”予以倾斜。对“一村一名大学生”领办示范性、带动性强的农业项目,凡符合扶持政策的,应优先给予资金扶持。对深入农村创新创业的“一村一名大学生”,参照科技特派员的方式予以倾斜支持。加大对“一村一名大学生”创业项目的信贷扶持力度,积极发挥农信社农村融资主渠道作用,对符合条件的“一村一名大学生”创业项目,优先给予贷款支持。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