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农委,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农委:
为加强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管理,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及农业部第1954号公告,决定开展2013年度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生产企业安全卫生合格证和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合格证备案审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范围
获得农业部颁发《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和省农委颁发《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生产企业安全卫生合格证》、《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合格证》的饲料生产企业。
二、需提供材料
(一)填写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年度备案表(附件1);
(二)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生产企业安全卫生合格证和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合格证复印件;
(三)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如企业为非法人机构,还需提供所属法人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技术、生产和质量机构负责人的毕业证书或职称证书复印件;检验化验员、饲料加工设备维修工、中央控制室操作工等关键岗位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五)企业法人代码证复印件;
(六)通过体系认证的企业,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
三、审查要求
要加强对辖区内饲料生产企业的监管,县(市、区)要对辖区内所有的获证生产企业进行现场查看;各市进行抽查,比例不低于获证生产企业的20%。对发现的不符合项目要如实记录,督促企业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提交整改报告。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将查处情况及时报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对基本情况发生较大变化,整改后仍不具备生产条件的,停产一年以上的、破产或被兼并的企业,由各市汇总后报省,由发证机关注销其生产许可证件。
四、工作要求
年度备案审查工作政策性强、时间紧、任务重,各地要高度重视,专人负责,认真审查。请各市将2013年度饲料生产企业年度备案材料、2013年度饲料生产企业备案情况汇总表(附件2)、2013年度未参加备案饲料生产企业名单汇总表(附件3)、2013年度饲料生产企业特有工种人员汇总表(附件4)及备案工作总结于2014年2月28日前报省动物卫生监督所,附件2—4同时报电子稿。年度备案相关表格可从江苏农业网(http://www.jsagri.gov.cn)或江苏动物卫生监督网(http://jsvd.org.cn)上下载。联系电话:025-86263356,联系人:朱丽英、杨丽娟,邮箱:jssljd@163.com。
附件:1.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年度备案表
2.2013年度饲料生产企业备案情况汇总表
3.2013年度未参加备案饲料生产企业名单汇总表
4.2013年度饲料生产企业特有工种人员汇总表
附件1-4.doc
江苏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