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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申报国家第五批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2-01    浏览次数:1

  各有关单位:

  五年多来,我市已有长安汽车等11家企业被命名为国家级创新型企业,西南合成制药等2家企业被确定为国家级创新型试点企业,先后命名38家市级创新型企业,确定135家市级创新型试点企业,我市创新型企业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示范作用日益显现。为进一步推进创新型企业建设,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充分发挥科技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作用,国家科技部、国务院国资委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决定组织开展第五批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现将我市申报国家第五批创新型试点企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市推荐名额共5个,已确定为“重庆市创新型试点企业”和已命名为“重庆市创新型企业”的企业才能申报,优先推荐“重庆市创新型企业”申报。申报的有关要求见附件一或国科发政〔2011〕684号文(可从科技部网站www.most.gov.cn“通知通告”栏下载)。

  (二)市级创新型(试点)企业于2012年2月15日前向我委报送《企业开展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申报表》(见附件三)电子版,我委会同相关部门和区县科委主要根据申报表等材料择优进行推荐。

  (三)中央企业集团向国务院国资委规划发展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见附件二、附件三);中央级转制科研院所向科学技术部政策法规司(创新体系建设办公室)报送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见附件二、附件三)

  

  联 系 人:万立志 重庆生产力促进中心 023-67516527

  奚 欢 市科委政策法规处 023-67512832

  通信地址:渝北区新溉大道2号生产力大厦1211室(邮编401147)

  电子邮箱:cqcxqy@cstc.gov.cn

  传 真:023-67612399

  

  附件 1.第五批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2.企业开展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申报书

  3.企业开展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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