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工信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13年智能制造装备发展专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3〕442号,可上网搜索下载),请你们根据国家专项支持的主要内容和申报要求,积极组织项目申报,争取国家支持。项目组织过程中及时与我们沟通项目信息,并加强与财政、工信等部门衔接,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择优推荐,联合行文上报。请在3月25日前将申报文件3份、申报材料3份及电子版送达我委,待我们审查后,另行通知上报国家的材料要求。
联系人:高技术处张明华
电话:0791-86200542
电子信箱:one@jxdpc.gov.cn
2013年3月8日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办公室2013年3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