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菜篮子”产品生产扶持项目组织实施和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1-08    浏览次数:2

苏农计〔2013〕93号

各有关市、县(市)农委(农林局、农业局、林牧业局)、财政局: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 “菜篮子”产品生产扶持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3〕70号)和《关于做好2013年“菜篮子”产品生产扶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农计〔2013〕66号)要求,经对各地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筛选、网上公示,确定123家单位为2013年“菜篮子”产品生产扶持项目实施单位(详见附件2),现就做好2013年“菜篮子”产品生产扶持项目实施和验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项目实施和验收管理

  各地要高度重视“菜篮子”产品生产扶持项目实施和验收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做实项目、突出效益,通过项目实施,提高“菜篮子”产品抵御灾害能力,增强综合生产能力和应急供应保障能力。项目所在县(市、区)农业部门要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和专家指导组,明确项目建设行政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协调相关单位,组织开展建设工作,保证各项措施到位。所有项目必须在今年11月15日前实施完成。

  二、验收工作组织

  “菜篮子”产品生产扶持项目实行“先建后补”,验收考核工作实行省级负责制。2013年“菜篮子”产品生产扶持项目验收考核由省里委托各省辖市实施,各市农业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菜篮子”产品生产扶持项目的验收,验收结果上报省农委和省财政厅,省里将组织抽查和综合考评。

  三、项目验收办法

  项目验收采取现场核查和资料审查相结合的方式,以“菜篮子”产品生产扶持项目分品种技术考核指标为基础(详见附件3),重点就项目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管理情况和绩效目标等开展项目验收和绩效考评。验收评分达到80分以上(含80分)的通过验收;验收评分低于80分的不通过验收。验收合格的,以省辖市为单位分品种按照评分进行排序,全省项目淘汰率20%以上。

  四、项目验收程序

  1、验收申请。项目承担单位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并向县(市)农业和财政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准备验收资料,填写项目验收申请表(详见附件1)和项目实施效益表(详见附件4),一式两份,并在农业财政项目管理系统(www.caiwumis.com)填写项目总结和自验报告。

  2、县级自评。县级农业部门负责对项目承担单位进行实地检查和资料核查,撰写项目实施工作总结(要求见附件5),将符合验收条件的项目验收材料于11月20日前报送省辖市农委。

  3、考核验收。省辖市农委会同财政局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评审验收。验收组由5人以上农业、财务方面人员组成,采取听取汇报、现场查看、查阅资料、交换意见相结合的方式,对项目完成情况作出全面评价,并进行打分,按评分进行排序。请各地于11月30日前将验收材料(含项目单位验收分数汇总表、项目验收技术考核表、项目实施效益统计表和项目工作总结)联合行文上报省农委2份,省财政厅1份。

  4、综合考评。省里收到各市上报的验收材料后,组织抽查复核,同时以“菜篮子”产品生产扶持项目管理考核指标表为标准,对各地项目管理情况进行综合评审。考评结束后,省里将公示拟补助项目单位名单,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对公示有异议的,省里组织复核,公示结束下达补助资金。

  联系方式:省农委计财处沈黎华,025-86263713;园艺处杨意成,025-86263449;畜牧局华棣,025-86263914;省财政厅尤兆祥,025-83633155。

 

  附件:1.“菜篮子”产品生产扶持项目验收申请表附件1 4-1 4-2 5.doc

  2.“菜篮子”产品生产扶持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2013年菜篮子汇总表.xls

  3.“菜篮子”产品生产扶持项目分品种技术考核表

  附3:“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技术考核表.xls

  4.“菜篮子”产品生产扶持项目实施效益统计表

  5.“菜篮子”产品生产扶持项目工作总结(格式)

 

江苏省农业委员会         江苏省财政厅

nth="11" year="2013" w:st="on">2013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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