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科技局、各项目承担单位:
近年来,我省实施建设创新型云南行动计划,各级财政加大了对科技的投入。为使各项目承担单位管好、用好科研项目经费,省科技厅加大了监管力度,同时,在各州(市)对项目承担单位进行了会计核算规范培训。但在近期的检查中仍发现有部分单位存在科技项目经费使用不规范的问题。为进一步加强科研项目经费的管理,规范会计核算,现通知如下:
一、各项目承担单位必须按照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的有关制度规定,制定本单位科研项目经费的管理办法。
二、各项目承担单位要按照规范的会计科目对科研项目经费进行单独核算,在项目验收时必须提交科研项目核算明细账。
三、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对科研项目经费会计核算情况进行自查,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各州(市)科技局要进一步加强对项目承担单位会计核算规范的指导。
在今后的检查中,如发现有项目承担单位科研项目经费未单独核算的,省科技厅将暂停拨付项目经费、收回已拨经费,3年内不再受理该单位的项目申请,并在省科技厅网站上予以公告。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2014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