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乡镇农产品安全快检体系验收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8-23    浏览次数:4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乡镇

  农产品安全快检体系验收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县农委(畜牧兽医局、水产局):

  为指导各地做好2016年乡镇农产品安全快检体系建设工作,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16〕25号)及省农委、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制定的《农产品安全工程实施办法》,我委制定了《安徽省乡镇农产品安全快检体系验收评价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2016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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