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农办科〔2013〕22号
各市、县(市)农委(农林局、农业局、林牧业局):
《农业部2013年度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农财发〔2013〕101号)要求,各省农业主管部门要主动将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纳入本部门的重要工作和目标考核,加强检查督导,年度内至少组织开展两次大范围监督检查。根据农业部要求,我委将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201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实施情况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重点督查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进展情况,主要包括:示范户遴选、三牌挂戴(技术指导员胸牌、科技示范户门牌、示范基地标牌)、指导员与示范户手册发放填写、物化补贴发放、试验示范基地建设、资金使用以及“五有”乡镇站建设后评估等。
二、督查方式
(一)各省辖市组织辖区内县(市、区)间开展交叉式互查,采取查阅台账、现场走访、电话抽查等方式,对各县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进行评价与排名,并形成督查报告。
(二)我委组织对省辖市进行交叉式抽查,共分三个督查组。每个省辖市随机抽取1个项目县(市、区)及所属2个乡镇进行督查,并按照“全国农技推广示范县”创建标准进行现场评价。最后,每个督查组择优推荐2个县(市、区),备选1个。
三、其他事项
请各地高度重视本次督查工作,对照《201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延伸绩效管理指标体系》(苏农计〔2013〕71号)要求,认真做好项目实施进展情况报告,11月下旬前完成各市督查工作,并于11月30日前提交市级督查报告(须加盖市农委公章),同时发送电子文本。
联系人:省农委科教处,刘勇军,025-86263800,1911511040@qq.com。
江苏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