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北省校企共建研发中心管理办法》,“湖北省校企共建视觉感知与智能交通技术研发中心”等33个校企共建研发中心通过专家评审,经研究,拟认定为2013年湖北省校企共建研发中心,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 ,可在公示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异议。异议材料应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提出异议的单位与个人应对所提异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省科技厅对反映的意见,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查实处理。
联 系 人:胡 林
联系电话:027-87135837
传 真:027-87133657
2013年9月29日
附件:2013年第一批湖北省校企共建研发中心公示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