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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科技厅关于推荐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科技创新团队奖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8-09    浏览次数:3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科教兴宁、人才强区战略,进一步激励联合攻关、协同创新,弘扬团结协作精神,发挥科技奖励在推动科技进步、人才聚集、资源整合和建设创新型宁夏中的导向作用,加快推进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创新体系建设,根据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决定在我区开展科技创新团队奖励工作,现将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和条件

  1.创新团队应是行业或学科领域内得到公认的优秀研究团队,团队的研究方向属于自治区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的重点领域,学术水平和研究成果为国内先进,拥有经授权并有效的发明专利或自主知识产权,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创新成果转化能力,已取得多项惠及自治区经济发展、社会发展的重大成果。

  2.创新团队带头人应为被公认的自治区级学术带头人,或担任过国家和自治区重大科技项目的首席专家,或自治区重大工程项目核心工程技术专家,具有高深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在科研一线工作。

  3.创新团队应已取得系列自主性研究成果,并产生了重大经济、社会效益,且这些成果的第一完成人必须是团队成员。

  4.创新团队人才聚集、资源整合度以及开放度高,队伍结构合理,组织管理先进,机制运行良好,文化传承优良,所在单位能够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平台,团队持续研发能力和仪器设备开放运行为社会服务的能力强,具有能够长期保持自治区科技创新团队荣誉的能力和条件。

  二、推荐要求

  1.今年自治区重大科技创新团队奖拟授2个,符合条件的单位限推荐一个。

  2.推荐单位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推荐遴选机制,选择推荐本地区、本部门优秀创新团队。推荐的创新团队应在本地区、本部门范围内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

  3.今年已推荐宁夏回族自治区杰出贡献奖(个人)的单位,可根据本通知要求和条件重新组织推荐自治区重大科技创新团队奖。

  4.自治区重大科技创新团队的支持单位不超过5个,其中主要支持单位1个;创新团队总人数不超过15人。

  三、推荐书填写要求

  推荐书是宁夏科学技术奖励评审的主要依据,各推荐单位应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科技创新团队奖推荐书〉填写说明》进行填写。推荐书应当完整、真实、可靠,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涉密信息请按国家有关保密规定进行脱密,处理至可以公开后方可填写。

  四、相关材料报送要求

  各推荐单位应按规定做好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科技创新团队奖推荐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并以正式发函的方式报送推荐材料。推荐材料包括书面推荐书10套(原件1套,复印件9套),推荐函和创新团队主要科技成就简介一式2份(以上材料含电子版),于8月20日前报送自治区科技厅发展计划处。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荀晓赟 张海东

  联系电话:0951-5032628

  通讯地址:银川市公园街24号

  附件:1.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科技创新团队奖推荐书

  2.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科技创新团队奖推荐书填写说明

  3.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科技创新团队主要科技成就简介

  4.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科技创新团队奖评审专家回避申请表

  自治区科技厅

  2012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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