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农委,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农委: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2013年全国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及有关兽医工作情况检查的通知》(农办医[2013]56号)和农业部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延伸绩效管理考核有关要求,决定近期组织开展全省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延伸绩效管理工作督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与方式
采取市、县自查与省级抽查相结合。每市抽查l个县、2个乡镇、2个规模场、1个农贸市场、1个屠宰场、1个动物诊疗机构、2个村级防疫员及其服务的10个养殖场户。
1、听取汇报。听取全市及被抽查县的秋防工作情况汇报。包括全市(县)秋防部署、组织及工作完成情况,免疫、监测工作安排及落实情况等。
2、查阅资料。督查秋防会议部署、秋防方案制定、防疫员培训、免疫监测、绩效考核文件及实施方案、秋防与绩效考核自查、疫情举报核查、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追溯体系建设、动物检疫及电子出证情况、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等文件和记录。抽查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及应急物资储备资料。督查经费落实情况,包括村级防疫员补助经费使用与管理、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等经费落实的文件和资料。
3、现场督查。(1)市级查:兽医实验室建设与工作开展情况、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与管理情况、追溯体系与数据库建设情况、动物诊疗机构监管情况、畜禽运输检查消毒站工作开展情况等;(2)县级查:兽医实验室建设与工作开展情况、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与管理情况、规模养殖场及农贸市场、屠宰场监管情况、追溯体系信息系统建设情况等,以及监测记录以及秋防周报表;(3)乡镇查:动物防疫工作制度、防疫信息传输、防疫信息公示、冷链设备使用与管理、疫苗领用记录、免疫记录、免疫档案、监管记录、产地检疫、检疫申报点建设等情况,随机抽查村级防疫员和养殖场户。查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密度。
4、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延伸绩效考核。查文件资料及各市、县自查报告。各市及抽查县要按照《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延伸绩效管理指标体系》完成自评报告。自评重点:
(1)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延伸绩效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开展措施、目标管理考核等。
(2)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情况、应急物资储备情况;秋防工作成效,包括口蹄疫(O型、亚洲I型、A型)、高致病性禽流感、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群体免疫密度和免疫抗体合格率。
(3)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监管情况、生猪产地检疫申报受理情况、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检疫监管、屠宰检疫及《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审查情况等。
(4)协调落实重大动物疫病疫苗配套经费、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补助经费、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经费等情况。
(5)有关工作情况。包括秋防工作创新、宣传亮点,防控工作得到上级领导和群众肯定,各级媒体宣传报道情况(提供相关附件)。
(6)本地区常见畜禽疫病防控指导情况。
二、现场采样要求
每县应随机抽查4个中小规模饲养场,其中1个鸡场、l个水禽场(没有水禽场的抽查2个鸡场)、l个猪场、1个牛场或羊场。每规模场至少采集血清样品15份(中小规模饲养场是指禽存栏量在1000-10000羽,猪存栏量100-1000头,牛存栏量在20-200头,羊存栏量在100-1000只)。
随机抽查2个乡(镇),每个乡(镇)随机抽查1个自然村,每村至少抽查10户。每村至少随机采集畜、禽血清样品各20份(样品来源不少于5户)。
抽查1个活畜屠宰场,采本市家畜血清样品30份;抽查1个活禽交易市场,采本市家禽血清样品30份。没有活禽交易市场的,采禽屠宰场中来自本市家禽的血样。要求检查组人员全程参与采样过程,采样数量不少于规定数量,并及时封存。
三、日程安排
2013年11月20—24日。20日上午报到,地点:京西宾馆。下午1:00召开督查工作会议,布置有关工作。会后各督查组赴各地开展工作。23日下午各组返回京西宾馆报到,按要求提交采集的血清样品。24日上午各组汇报。
四、工作要求
1、参加人员。每省辖市抽3名同志并明确一名组长参加全省督查,其中动物防疫工作负责人1名,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负责人1名,业务骨干1名,省里为每个督查组派1名联系人。督查工作实行组长负责制。各市请于11月18日前,将督查组人员名单、单位及职务、联系电话报省农委防控办。
2、材料要求。督查组要对照督查内容,逐项逐条进行督查打分,总结工作成绩和亮点,查找工作不足,并提出整改措施。督查结束后,各督查组需提交以下材料:(1)被查市、县的督查总结;(2)省督查组的抽查表;(3)被查市、县自查报告。
3、交换意见。督查结束后,督查组应就秋防及有关兽医工作督查情况与市级兽医主管部门进行交流,并就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4、纪律要求。督查组工作人员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以及省农委关于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的意见要求,切实做到轻车简从、简化接待、廉洁自律。要与各地兽医部门加强协调配合,严格按照督查方案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评估督查工作。
特此通知。
联系人:王彬025-8626394286263644(Fax)
张呈旭025-86263353
高升025-86263455
江苏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11月13日